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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板制度創新不停步 9年服務實體初心不改

姜 楠
2018年10月30日08:09 | 來源:証券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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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創業板設立已滿9年。創業板運行以來進行了一系列貼近創新型、成長型企業發展特征的制度創新,將創業板打造成具有獨特產業結構氣質的新經濟代表。

734家上市公司中,高新技術企業670家,佔比達91%,261家擁有國家火炬計劃項目,85家擁有國家863計劃項目,65家為國家創新試點企業,戰略性新興產業企業共540家,佔板塊總數的74%……這一串數字大致可以勾畫出創業板9年來從扶持創新創業型企業、支持戰略性新興產業,到全面落實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為經濟轉型升級和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支持的成果。

9年間,創業板進行了一系列貼近創新型、成長型企業發展特征的制度創新,將創業板打造成具有獨特產業結構氣質的新經濟代表平台。

首當其沖的是推動全市場退市制度改革。創業板於2012年進一步優化退市制度,直接推動了新一輪退市制度改革。其對主板原有退市制度的重要改革體現在:一是增加“交易量”、“交易價格”等市場化退市指標以及“公開譴責”的退市標准,豐富優化了退市情形﹔二是改進退市風險警示,並縮短暫停上市、終止上市時間,進一步落實“快速退市”理念﹔三是嚴格恢復上市的標准等。

另外,深交所還在今年上半年推出退市聽証制度,這使得創業板退市制度進一步完善與創新。接受記者採訪的中航証券金融研究所所長、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特聘高級研究員董忠雲表示,深交所此舉釋放出我國在退市制度和退市流程上向標准化、規范化不斷改進的積極信號。退市制度的完善是資本市場成熟度的體現。預計未來退市制度相關改革會加速推進,屆時A股市場的環境將進一步優化,從全球范圍來看,內部投資環境的優化將有效地提升A股的配置價值,形成金融和實體經濟相互支持的良性循環。

先行先試“小額快速”再融資制度。2014年5月份,創業板再融資制度正式落地,進行了諸多改革嘗試,其中,最為突出的是推出了“小額快速”定向增發機制,推出后得到了上市公司的積極響應。此外,創業板再融資制度中包括設置差異化的定價方式和鎖定要求、允許“不保薦不承銷”等改革措施,給予市場主體更大的自主空間,促進市場作用的發揮。但隨著証券市場發展變化,“小額快速”機制執行中也出現了一些問題:一是實施情況不理想,目前僅5單獲核准,僅三聚環保一單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完畢﹔二是部分融資條件設置不盡合理,如資產負債率不低於45%的要求使得八成創業板公司無法公開發行,限制5名發行對象加大了發行難度。

從日常監管來看,創業板首推行業信息披露指引制度。迄今為止,影視、醫藥、光伏、節能環保、互聯網游戲、視頻、電子商務、營銷、LED產業鏈和醫療器械等共計10份行業指引面世,行業指引規則體系逐漸形成。這一舉措更加准確地揭示了戰略性新興產業公司在業務模式、盈利模式等方面的鮮明特點,提高了信息披露的可讀性、可比性和有效性。

此外,創業板運行過程中始終將防范化解風險放在突出位置。一方面,強化對信息披露、並購重組、股價異動等日常監管,嚴格執行退市制度,促進市場主體規范運作﹔另一方面,運用科技手段,強化風險排查機制,推出“企業畫像”智能監管系統,加強風險分析研判,積極防范和化解風險。數據顯示,2018年6月末,創業板公司整體資產負債率為41.28%,安全邊際較高,債務風險整體可控。

創業板9年來在支持新經濟發展、監管機制創新方面取得了顯著成效,但發行上市等基礎性制度9年來沒有大的變化,改革步伐比較緩慢,進一步提升包容性成為業界共同的呼吁。在境外交易所競相推出制度改革,吸引內地新經濟公司的情況下,加快創業板改革迫在眉睫。

國務院此前發布《關於推動創新創業高質量發展打造“雙創”升級版的意見》,支持尚未盈利的創新型企業上市,允許科技企業實行“同股不同權”治理結構。為深化創業板改革提供了新的機遇。值此改革開放40年之際,相信創業板可以借此東風,不斷自我突破,為中國經濟的美好未來發揮更加積極的作用。

(責編:李棟、朱一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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