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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財新規 開正門、降門檻(銳財經)

本報記者  王俊嶺
2018年10月15日08:03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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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依據理財新規,今后公募和私募理財產品將嚴格區分,同時規范資金池運作、防范“影子銀行”風險,加強流動性風險管控、控制杠杆水平。

  ■ 在當前一些在線理財產品零門檻的情況下,銷售起點的下調有利於銀行理財產品與公募基金等資管產品公平競爭,增強產品吸引力,提高資金募集能力。

  ■ 理財新規將會豐富銀行各類短中長期的理財產品,為老百姓提供更多選擇﹔也會在家庭儲蓄與資本市場之間形成一個“緩沖地帶”,為資本市場引入更多長期資金。

  

  近日,多家銀行相繼發布降低部分理財產品銷售起點金額的公告,引發市場關注。據了解,這一變化與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不久前公布實施的《商業銀行理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簡稱“理財新規”)密切相關。業內人士指出,理財新規將推動銀行理財業務規范健康發展,統一資產管理產品監管標准,既豐富居民投資渠道,又有效防范金融風險。

  

  明確禁區,疏堵結合防風險

  據銀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介紹,2002年以來,我國商業銀行陸續開展了理財業務。銀行理財業務在豐富金融產品供給、滿足投資者資金配置需求、推動利率市場化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但在快速發展中也出現了一些問題,如業務運作不夠規范、投資者適當性管理不到位、信息披露不夠充分、尚未真正實現“賣者有責”基礎上的“買者自負”等。

  為了解決上述問題,理財新規做出了細致安排,特別是其中一系列“不得”劃定了紅線、明確了禁區。在理財產品銷售方面,理財新規要求商業銀行銷售理財產品時要向投資者充分披露信息和揭示風險,不得宣傳或承諾保本保收益,不得誤導投資者購買與其風險承受能力不相匹配的理財產品﹔在投資運作上,理財新規要求商業銀行理財產品不得直接或間接投資於本行信貸資產,不得直接或間接投資於本行或其他銀行業金融機構發行的理財產品,不得直接或間接投資於本行發行的次級檔信貸資產支持証券。

  中國社科院金融所銀行研究室主任曾剛認為,理財新規給過渡期的細則設計了更為靈活的要求,也給了銀行更大的靈活空間。理財新規讓銀行在過渡期平穩實現轉型,實際上是一個“有堵有疏、有關有開”的監管規范過程。曾剛表示,資管新規、理財新規等政策實際上是行業的規范,其內容本來就包含了疏堵結合,不能隻關注“關后門”的一面,將“開正門”誤解為政策的讓步或寬鬆。

  講清規律,銀行理財“開正門”

  在理財新規中,對於理財產品投資渠道的規定尤為引人關注。

  未來,商業銀行理財產品可以投資於國債、地方政府債券、中央銀行票據、政府機構債券、金融債券、銀行存款、大額存單、同業存單、公司信用類債券、在銀行間市場和証券交易所市場發行的資產支持証券、公募証券投資基金、其他債權類資產、權益類資產以及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認可的其他資產。

  在供給端,理財新規還要求,理財產品銷售文件應當載明產品類型、投資范圍、投資資產種類及其投資比例,並確保在理財產品成立后至到期日前,投資比例按照銷售文件約定合理浮動,不得擅自改變理財產品類型。在需求端,理財新規進一步強化了投資者適當性管理,明確個人首次購買理財產品時,應在銀行網點進行風險承受能力評估和面簽。

  在曾剛看來,理財新規對銀行理財開了一個“正門”。新規落地后,不同資管行業的投資范圍應該統一,而將銀行的公募理財范圍擴大有助於實現監管的一致性,也能更好滿足投資人多元化的投資需求。

  武漢科技大學金融証券研究所所長董登新指出,“隨著中國金融市場的不斷成熟,理財新規延續了‘打破剛性兌付’的原則,讓‘風險和收益成正比’這個真實規律更加清晰地呈現在人們眼前。這不僅有助於降低系統性金融風險,而且將推動商業銀行開發出更多適合老百姓的理財產品。”

  門檻降低,利好市場接地氣

  自《商業銀行理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正式落地以來,多家銀行將部分理財產品起售金額由過去的5萬元調整為1萬元。9月30日,建設銀行在官網發布開放式淨值型人民幣理財產品調整首次購買起點金額的公告,即產品首次購買起點金額由5萬元調整為1萬元。同一天,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宣布下調部分理財產品銷售起點。10月8日,招行、交行亦宣布下調部分理財產品銷售起點。

  中國人民大學重陽金融研究院高級研究員董希淼認為,降低銀行理財產品門檻有助於銀行理財產品更加普惠化,覆蓋更多的普通投資者,也擴大了銀行吸引資金的能力。

  與此同時,理財新規對於資本市場的積極影響也受到廣泛關注。銀保監會數據顯示,2018年以來,銀行理財業務總體運行平穩,6月末銀行非保本理財產品余額為21萬億元,7月末為21.97萬億元,8月末為22.32萬億元。對於存量達22萬億元的非保本理財投資,理財新規對“公募理財產品通過公募証券投資基金投資股票”這一路徑進行了明確的規范,這也被認為是資本市場的長期利好。

  “銀行體系與資本市場體系之間有一定的隔離,銀行不能將一般存款人的資金用於‘高風險、高收益’的股票、期貨等投資。不過,銀行也應該為有各類投資意向,有一定風險承受能力的客戶提供必要的投資工具和服務,這是資本市場進一步健康發展的需要。”董登新說。

(責編:李棟、朱一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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