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
人民網>>金融

互金行業全面納入反洗錢監控

崔啟斌 宋亦桐
2018年10月11日07:54 | 來源:北京商報
小字號

  北京商報訊(記者 崔啟斌 宋亦桐)為規范互聯網金融從業機構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工作,切實預防洗錢和恐怖融資活動,10月10日晚間,央行官網發布消息稱,由央行、銀保監會、証監會三部門聯合發布的《互聯網金融從業機構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將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業內普遍認為,監管層此次動作,意在把更多的互聯網金融業態納入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統一監管框架下,某種意義上也是互聯網金融逐步融入主流金融監管體系的一種標志。

  據了解,此次《管理辦法》出台的目的是建立監督管理與自律管理相結合的反洗錢監管機制,建立對全行業實質有效的框架性監管規則,對從業機構需要履行的反洗錢義務進行原則性規定。同時,明確由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配合央行及其分支機構開展線上和線下反洗錢相關工作,開展洗錢和恐怖融資風險評估,發布風險評估報告和風險提示信息﹔組織推動各類從業機構制定並實施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方面的自律公約。

  該《管理辦法》明確指出,互聯網金融業務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工作的具體范圍由央行會同國務院有關金融監督管理機構按照法律規定和監管政策確定、調整並公布,包括但不限於網絡支付、網絡借貸、網絡借貸信息中介、股權眾籌融資、互聯網基金銷售、互聯網保險、互聯網信托和互聯網消費金融等。另外,監管部門此次規定,金融機構和非銀行支付機構開展互聯網金融業務的,也應當執行本辦法的規定﹔央行、國務院有關金融監督管理機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管理辦法》規定了互聯網金融從業機構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工作的基本義務,一是建立健全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內部控制機制。二是有效進行客戶身份識別,利用從可靠途徑、以可靠方式獲取的信息或數據,採取合理措施識別、核驗客戶真實身份,確定並適時調整客戶風險等級。三是提交大額和可疑交易報告,建立健全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監測系統,自定義交易監測標准和客戶行為監測方案,基於合理懷疑報告可疑交易。四是開展涉恐名單監控。五是保存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確保相關工作可追溯。

  事實上,2015年7月,央行等十部門聯合印發《關於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明確由央行牽頭負責對從業機構履行反洗錢義務進行監管,並制定相關監管細則。

  但央行相關負責人表示,當前反洗錢工作面臨的國際國內形勢依然嚴峻,同時,擴大金融業雙向開放和防控金融風險攻堅戰都要求將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作為風險管控的重要舉措,反洗錢監管已成為金融監管的重要內容。

  北京商報記者獲悉,根據《管理辦法》,央行將設立互聯網金融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網絡監測平台(以下簡稱“網絡監測平台”),使用網絡監測平台完善線上反洗錢監管機制、加強信息共享。央行要求,金融機構、非銀行支付機構以外的其他從業機構應當通過網絡監測平台進行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履職登記,並參與基於該平台的工作信息交流、技術設施共享、風險評估等工作。

  蘇寧金融研究院互聯網金融中心主任薛洪言在接受北京商報記者採訪時表示,第三方支付機構一直在執行反洗錢相關監管規定,這次監管出台互聯網金融行業的整體性框架,意在把更多的互聯網金融業態納入反洗錢和反恐融資統一監管框架下,一方面消除監管空白地帶,某種意義上也是互聯網金融逐步融入主流金融監管體系的一種標志。

  中國人民大學國際貨幣所研究員李虹含指出,《管理辦法》明確了金融創新大背景下,如何加強和完善互聯網金融從業機構的反洗錢義務,以及反恐怖融資的相關舉措。這一政策是對2015年7月《關於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的補充和完善﹔也是對2016年4月互聯網金融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落地和優化。

  李虹含進一步指出,隨著互聯網金融業務規模的逐漸擴張,其風險也逐漸被重視起來。特別是當前金融業佔據國民生產總值的比例高達8%,如果能夠規范互聯網金融業務,也將在一定程度上有效規范整個金融體系風險,引導金融業脫虛向實,這符合中央金融工作的目的和原則。

(責編:李棟、朱一梵)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