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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稅法呼之欲出,百姓收入影響幾何?

——聚焦修改個稅法決定草案

韓潔 郁瓊源 梁曉飛
2018年08月28日07:58 | 來源: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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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歷經今年6月初審和為期一個月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后,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修改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草案提請27日召開的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審議。

  6.7萬多人參與、提交意見超過13萬條——個稅法自1980年出台以來的第七次大修牽動全社會關注。針對群眾關切,草案二審相比一審有何看點?釋放出怎樣的改革信號?

  “起征點”確定為每月5000元:綜合多項因素 今后將適時調整

  對納稅人而言,繳納個稅最期盼每月能多些減稅。各方意見中,有不少聲音希望在一審稿基礎上,“起征點”還能再提高點。

  和一審稿草案相比,決定草案顯示,綜合所得基本減除費用標准,即通常說的“起征點”仍擬按每年6萬元(每月5000元)計算。

  每月5000元標准從何而來?如何看待此次“起征點”上調?

  據介紹,個稅基本減除費用標准主要依據城鎮居民的人均基本消費支出水平、勞動力負擔系數、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PI)三大要素測算。5000元涵蓋了2018年基本消費支出,還考慮了一定的前瞻性。

  中國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稅收研究室主任張斌說,此次稅法修正的減稅措施包含三方面:一是基本減除費用標准從每月3500元提至5000元,這一扣除標准不是越高越好,從減稅效應來看,標准越高則適用較高稅率的高收入群體減稅額越大﹔二是低稅率適用的稅率級距擴大,減稅效應更有針對性﹔三是首次增加專項附加扣除。

  他指出,應綜合分析減稅效應,而不是僅僅盯在“起征點”上。“個稅改革目的是要更好地調節收入分配,讓低收入者少繳稅、高收入者多繳稅,稅負才更公平。”

  “此次修法邁出我國個稅轉向綜合征稅的重要一步,給工薪階層減負的關鍵要素不再只是‘起征點’。”北京大學經濟學院財政系主任劉怡也表示,根據草案,“起征點”提高的同時,引入教育、醫療、住房等方面的專項附加扣除,並擴大適用低稅率范圍。幾項措施綜合施策,給普通工薪階層帶來的減負力度遠超單純上調“起征點”。

  記者以月入1萬元測算,扣除3500元的基本減除費用,再按2000元左右扣除“三險一金”專項扣除和法律規定的其他扣除費用,在不考慮專項附加扣除情況下,現有稅制下每月需繳納345元個稅﹔

  改革后,基本減除費用標准提至每月5000元,“三險一金”專項扣除繼續保留的同時,低檔稅率級距拉大,納稅人隻需繳納90元,降幅超過70%。如果加上增加的專項附加扣除項目,扣除額實際高於每月5000元,減負力度會更大。

  此外,個稅“起征點”是動態調整的,此次不調不意味著后續不動。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實際情況,“起征點”問題還會結合逐步擴大綜合征稅范圍、完善費用扣除、優化稅率結構等改革進程統籌考慮。

  贍養老人支出可抵稅:專項附加扣除細則抓緊制定中

  專項附加扣除,這個看似專業的術語和每個人息息相關,也是個稅法第七次大修的一個亮點。

  根據草案一審稿,今后計算個稅,在扣除基本減除費用標准和“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外,還可以享受子女教育支出、繼續教育支出、大病醫療支出、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專項附加扣除。

  值得關注的是,此次決定草案將社會關注度較高的贍養老人支出,擴充入專項附加扣除范圍。為更好維護法律權威,還明確專項附加扣除“具體范圍、標准和實施步驟由國務院確定,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全國老齡辦數據顯示,到2017年底,我國60歲及以上老年人口2.41億,佔總人口比重17.3%。預計到2050年前后,這一比例將達34.9%。

  中國法學會副會長張蘇軍說,把養老負擔納入專項附加扣除,不僅考慮了個人負擔的差異性和稅制公平,還有利於弘揚中華傳統美德。現實中,有的人以工作忙、時間少、負擔重等理由,孝老敬老不夠,增加這一專項附加扣除后,為人子女也多了一份不能推托的義務和責任。

  此次個稅法大修無疑是我國第一次在個稅中引入專項附加扣除概念,相比政策本身,6項專項附加扣除政策具體如何落地更受關注。

  記者了解到,目前相關部門正抓緊完善細化政策,初步考慮在標准制定上要適當考慮地區差異因素,但公平起見,將主要採取限額或定額扣除辦法,而非據實扣除,並在政策設計上盡量考慮今后個體報稅的便利化,盡量減少單一收入來源的納稅人自主申報。

  45%最高稅率維持不變:減稅向中低收入傾斜

  13萬多條意見中,有不少關注修改后的個稅稅率,其中45%的最高稅率是否下調也成為意見焦點之一。有聲音認為最高稅率偏高,不利於高端人才引進,甚至反而強化了高收入人群的避稅動機,典型方式就是“錢在企業,少拿工資”。

  此次決定草案沿用了草案一審稿的內容,維持3%到45%的新稅率級距不變。

  “累進稅率表中最高邊際稅率決定著對納稅人高收入段的調節力度,這個稅率越高,越有利於社會的收入分配公平。”中國人民大學財金學院教授朱青說,考慮到近些年來一直較高的基尼系數,決定草案維持45%的最高邊際稅率不變,體現了國家借助個稅縮小收入分配差距的決心。

  朱青介紹,目前國際上個人所得稅(中央和地方)邊際稅率比我國低的國家有,但高的也有。如2017年經合組織國家35個成員國中,個稅最高稅率高於或與我國水平持平的就有澳大利亞、比利時、法國、德國、日本、荷蘭等多個國家。

  朱青認為,關鍵是一個國家應依據本國國情,按照自己對公平和效率的偏好合理確定最高邊際稅率,讓稅收的公平與效率達到一種理想的平衡。

  歷經此次修法,個稅的部分稅率級距進一步優化調整,決定草案擬擴大3%、10%、20%三檔低稅率的級距,縮小25%稅率的級距,30%、35%、45%三檔較高稅率級距不變。

  遼寧大學法學院院長楊鬆說,稅率級距調整后,絕大多數按月領工資的納稅人,實際稅負都會下降。收入越少的減稅幅度越大﹔收入較多的減稅幅度較小,但實際減的錢並不少。對部分高收入人群,工薪所得往往不是其主要收入來源,關鍵要採取一些行之有效的征管措施,維持一定的稅收調節力度,進而促進經濟包容性增長。

  新華社“新華視點”記者 韓潔 郁瓊源 梁曉飛

  (據新華社北京8月27日電)

  修改個稅法決定草案:

  擬增加稿酬所得等項目的費用扣除

  新華社北京8月27日電(記者 郁瓊源 韓潔)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修改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草案提請27日召開的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審議,相比個稅法修正案草案一審稿,擬增加對稿酬所得等部分收入的費用扣除。

  個稅法修正案草案一審稿在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時,有不少建議希望給予稿酬所得進一步減稅優惠。

  為回應社會關切,此次決定草案在“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部分調整明確,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擬以收入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后的余額為收入額。在此基礎上,稿酬所得的收入額再減按百分之七十計算,相當於打了五六折。

  我國現行個稅法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減除費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減除收入額20%的費用,其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並適用20%的稅率。其中,在此基礎上,稅法規定對稿酬所得按應納稅額減征30%,相當於實際適用14%的稅率。

  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教授朱青說,草案一審稿中,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直接納入綜合所得,不再單獨享受費用扣除。此次決定草案做了調整,考慮到納稅人取得稿酬所得等上述收入也要花費一定的成本費用,將原稅制的費用扣除標准平移到新稅制,有利於稅制的平穩過渡。在此基礎上,稿酬所得在計算收入額時再享受七折優惠,也是充分考慮了出版或發表作品需要一定時間的特殊性,調整是為了讓稅制更合理。

(責編:李棟、朱一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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