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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今起實施3分鐘收盤集合競價

朱寶琛
2018年08月20日08:34 | 來源:証券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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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上交所此前發布的《上海証券交易所交易規則》等五項調整后的業務規則,自今日(8月20日)起調整股票收盤交易機制,通過3分鐘集合競價方式產生收盤價,收盤集合競價階段為14:57至15:00。

根據此前的收盤交易機制,滬市收盤價是由當日該証券最后一筆交易前一分鐘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權平均價(含最后一筆交易)產生的。業內人士表示,這一制度,相對收盤集合競價而言,容易造成股票在交易的最后一分鐘出現異動,如突然拉高或下跌。

據記者查証,在A股市場上,被証監會處罰的操縱市場案件中,有不少就是利用尾盤拉升的方式來操縱股價。

証監會8月6日公布的一份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因為操縱股價,証監會決定沒收上海通金投資有限公司違法所得6814322.69元,並處以13628645.38元的罰款﹔對時任通金投資董事、執行總裁劉璟給予警告,並處以30萬元的罰款。

根據行政決定書,2016年6月3日至6月24日,通金投資實際控制其發行的4個私募基金產品賬戶、管理的2個資產管理計劃賬戶和11個理財專戶賬戶共計17個賬戶。操縱期間,通金投資控制使用賬戶組,集中資金優勢,採用盤中拉升、對倒交易、尾盤拉升等方式操縱“永藝股份”股價。比如,賬戶組在2016年6月7日、6月13日和6月14日收盤前15分鐘內存在3次明顯尾盤拉升的行為。賬戶組主動買入佔比在70%以上,股價漲幅在2%至4%。

據記者了解,此次上交所收盤交易機制調整涉及兩方面,一是股票實行收盤集合競價。股票交易的收盤價產生方式調整為通過收盤集合競價產生。收盤集合競價的時間為14:57至15:00。收盤集合競價階段可以申報,不可撤單。行情揭示同開盤集合競價。

二是調整証券交易停牌后的復牌時間。如証券停牌時間達到或超過14:57分,則於當日14:57分復牌,此后進入后續交易階段﹔對於原先“盤中停牌時間持續至當日14:55”的規定,調整証券停牌時間持續至當日14:57分,並於14:57分復牌,此后進入后續交易階段。

上交所相關人士表示,對於股票交易,此次調整前,連續競價階段 (包括14:57至15:00)可申報,也可撤銷申報﹔採用收盤集合競價后,收盤集合競價階段可申報,但不可撤銷申報。這意味著,在收盤集合競價階段,既不可撤銷在該階段提交的申報,也不可撤銷在進入該階段前提交的、但尚未成交的申報。

收盤集合競價制度,是目前國際上比較通用的交易制度,大多數國際市場都是實施這樣的收盤制度。業內人士表示,A股市場上,收盤3分鐘集合競價,其實深交所早已經實施,如今上交所也實施這一措施,有利於避免股票在尾盤出現異動。

申萬宏源証券研究所市場研究總監桂浩明表示,採用收盤集合競價好處在於,形成收盤價時,讓更多投資者有更多時間,形成相對更加公允的價格。同時,由於收盤集合競價形成的時間比較長,所以在這段時間當中,圖謀用大資金的買賣來影響市場價格的狀況很難出現,這就有利於市場的穩定,有利於維護投資者利益,避免個別資金操縱市場誤導投資者。

為簡化價格控制方式,提高投資者申報效率,上交所此次還對股票上市首日的價格申報范圍進行了調整,具體來看:對於新股上市首日,開盤集合競價階段的有效申報價格范圍維持現狀不變,即“有效申報價格不得高於發行價格的120%且不得低於發行價格的80%”﹔連續競價階段、收盤集合競價階段和開市期間停牌的有效申報價格范圍統一調整為“申報價格不得高於發行價格的144%且不得低於發行價格的64%”(144%為開盤集合競價有效申報價格范圍上限的120%,64%為開盤集合競價階段有效申報價格范圍下限的80%)。

對於股票的其他3類上市情形,即增發上市、暫停后恢復上市、退市后重新上市,其上市首日開盤集合競價階段的有效申報價格范圍維持現狀不變,即“申報價格不得高於前收盤價的900%且不得低於前收盤價的50%”﹔后續有效申報價格范圍統一調整為“申報價格不高於最新成交價格的110%且不低於最新成交價格的90%”。

此外,開市期間停牌的股票可接受申報,也可以撤銷申報,復牌時對已接受的申報實行集合競價方式一次撮合成交。債券、債券回購、基金停牌階段可接受申報的有關事項不做調整。

(責編:李棟、朱一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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