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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擬自8月20日起調整股票收盤交易機制

朱寶琛
2018年08月17日08:08 | 來源:証券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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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於8月6日發布《上海証券交易所交易規則》等5項調整后的業務規則,擬自8月20日起調整股票收盤交易機制,通過3分鐘集合競價方式產生收盤價,收盤集合競價階段為14:57至15:00。

規則發布后,對於投資者關心的若干問題,上交所相關負責人8月16日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對於 “收盤集合競價階段的行情展示與連續競價階段是否相同,包括哪些內容”這一問題,上述負責人介紹,收盤集合競價階段的行情展示不同於連續競價,而和開盤集合競價相同,即包括証券代碼、証券簡稱、前收盤價格、集合競價虛擬參考價格、虛擬匹配量和虛擬未匹配量。

債券、債券回購、基金等其他交易品種未採用收盤集合競價,故14:57至15:00期間的行情展示維持現狀不變。

對於“收盤集合競價階段能否撤銷申報”的提問,上述負責人介紹,對於股票交易,此次調整前,連續競價階段(包括14:57至15:00)可申報,也可撤銷申報﹔採用收盤集合競價后,收盤集合競價階段可申報,但不可撤銷申報。

“這意味著,在收盤集合競價階段,既不可撤銷在該階段提交的申報,也不可撤銷在進入該階段前提交的、但尚未成交的申報。”該負責人說。

他同時表示,債券、債券回購、基金等其他交易品種未採用收盤集合競價,故14:57 至15:00期間仍可申報,也可撤銷申報。

那麼,收盤集合競價階段是否接受市價申報?對此,上述負責人介紹,股票交易收盤集合競價階段不接受市價申報,市價申報僅適用於有價格漲跌幅的連續競價階段。

之前有部分投資者習慣在收盤前採用市價申報,以期盡快達成交易。對此,該負責人特別提醒投資者,8月20日施行收盤集合競價機制后,在股票交易的收盤集合競價階段,上交所交易系統將不再接受市價申報,僅接受限價申報。如果投資者在該階段提交市價申報,將會出現申報無效的現象,可能損失收盤階段的交易時機。

(責編:李棟、朱一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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