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
人民網>>金融

單期金融債發行規模彈性化 試點調整比例不超50%

崔啟斌
2018年08月14日08:04 | 來源:北京商報
小字號
原標題:單期金融債發行規模彈性化 試點調整比例不超50%

  北京商報訊(記者 崔啟斌 實習記者 吳限)為了進一步完善金融債券發行機制,8月13日,央行金融市場司發布《關於試點開展金融債券彈性招標發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指出,在試點階段,單期金融債券發行規模彈性調整比例不得超過其發行規模的50%。

  所謂彈性招標發行是指金融機構在銀行間債券市場招標發行金融債券時,有權根據事先設定的規則,動態調整最終債券發行規模的行為。

  《通知》明確規定,金融債券彈性招標發行應通過央行債券發行系統進行,試點初期,彈性招標發行暫適用於開發性、政策性金融債券的發行,央行金融市場司可根據試點情況逐步擴大試點范圍。同時,試點階段單期金融債券發行規模彈性調整比例不得超過其發行規模的50%。

  金融機構選擇採用彈性招標方式發行金融債券的,應在發行文件中充分披露發行規模彈性調整機制及相關操作安排,並重點提示發行規模動態調整帶來的風險。

  《通知》進一步強調,金融債券發行應堅持市場化合理定價,充分體現金融債券的風險收益特征,不得以互持等方式扭曲金融債券定價。

  此外,金融債券招標觸發發行規模彈性調整機制的,發行人應嚴格按照事先披露的規則進行調整操作。金融債券通過招標或者簿記建檔等方式發行過程中,承銷商應嚴格按照中標價格向投資人分銷債券,相關各方不得以手續費、財務顧問費、二級市場交易等任何方式變相向投資額外返還承銷相關費用。

(責編:李棟、朱一梵)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