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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天11家金融機構領反洗錢罰單 罰款總額超千萬元

冷翠華
2018年08月13日08:24 | 來源:証券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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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管機構對於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的處罰力度正在升級。《証券日報》記者根據公開信息統計發現,8月1日至10日,已有11家金融機構因違反反洗錢工作不到位而受到行政處罰,包括7家銀行、2家保險、1家証券公司和1家信托公司,機構和主要負責人合計被處以罰款1065萬元。

銀行方面,上海某銀行畢節分行因未按照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和未按照規定報送可疑交易報告等違法行為,被處以罰款20萬元,並對相關責任人員處以罰款共計1萬元。

四川某銀行貴陽分行因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第三十二條規定,被處以罰款40萬元,並對相關責任人員處以罰款共計6萬元。該行違反的具體內容包括:未按照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未按照規定保存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未按照規定報送大額交易報告或者可疑交易報告﹔違反保密規定,泄露有關信息。

天津某銀行西安分行因未按照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未按照規定報送可疑交易報告,被處以罰款80萬元,同時,相關責任人被處以罰款7萬元。

某全國性股份制商業銀行西安分行因未按照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未按照規定保存客戶身份資料、未按照規定報送可疑交易報告,被處以罰款105萬元。同時,對相關責任人處以罰款8萬元。

在保險公司方面,某人壽保險有限責任公司陝西分公司因未按照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未按照規定報送可疑交易報告,被處以罰款60萬元。同時,對該公司一名主要負責人處以罰款2萬元。

在信托公司方面,某信托有限公司因未按照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未按照規定保存客戶身份資料,被處以60萬元罰款,同時,對相關責任人處以4萬元罰款。

除此之外,央行8月1日發布的信息顯示,人民銀行總行依法對其他3家銀行、1家証券公司和1家人身險公司在機構總部反洗錢執法檢查中發現的違規問題進行了處罰。5家機構及相關責任人被罰金額合計達662萬元。

5家機構高度重視,認真組織開展整改工作,著力提升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工作有效性,以更好地發揮預防和打擊犯罪的作用。下一步,人民銀行將繼續延續嚴監管的態勢,堅持依法從嚴全面監管理念,堅決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風險攻堅戰。

相關數據顯示,2017年人民銀行全系統共組織實施了1708項反洗錢專項執法檢查,和616項含反洗錢內容的綜合執法檢查,對違反反洗錢規定的行為依法予以處罰,罰款金額合計約1.34億元,比2016年增長106%。

今年以來,金融機構都加大了反洗錢工作管理的備戰,監管部門也針對部分金融機構反洗錢工作不到位加大了處罰力度。業內人士認為,這主要是因為當前反洗錢工作形勢依然嚴峻復雜,一方面,金融風險總體仍有上升壓力,反洗錢工作面臨嚴峻挑戰﹔同時,金融制裁合規風險凸顯,我國金融機構海外反洗錢合規風險上升。

7月26日,央行一連發布了4份關於強化各類金融機構反洗錢管理的文件,具體包括《關於進一步加強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工作的通知》、《關於加強特定非金融機構反洗錢監管工作的通知》、《關於進一步做好受益所有人身份識別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以及《關於加強反洗錢客戶身份識別有關工作的通知》。這些文件的發布旨在提高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工作有效性,防范洗錢和恐怖融資風險。

(責編:李棟、朱一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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