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
人民網>>金融

滬市公司停牌數量下降 年內日均74家

朱寶琛
2018年08月10日07:58 | 來源:証券日報
小字號

  ■本報記者 朱寶琛

  上交所數據顯示,8月9日,僅有45家公司股票處於停牌,佔滬市整體的約3.1%。2018年以來,滬市公司的停牌數量不斷持續下降,日均停牌74家。上交所相關負責人表示,市場反映的停牌早、停牌多、停牌長的問題得到了明顯改觀。

  今年以來,在市場調整過程中,個別上市公司出現申請停牌躲跌的跡象。這類公司有兩個特征:一是近期股價跌幅較深﹔二是披露的擬籌劃事項大多有湊項目之嫌,個別確實有籌劃意願的項目也不太成熟。

  “針對此類情況,上交所及時總結前期監管經驗,在日常監管中對上市公司股票停牌事由的真實性、是否存在躲跌意圖實施從嚴監管,防范公司躲跌式停牌。”上述負責人說,在具體安排上,原則上不建議公司股票停牌,而是要求分階段披露擬籌劃事項,並充分揭示風險。同時,充分尊重市場的合理停牌需求,對於出現特別敏感信息需要短期停牌、或者公司出現重大風險需要核實處置的情況,依規辦理其停牌業務。

  近年來,滬市公司股票停牌家次逐年減少:2015年全年停牌1254家次,2016年全年停牌733家次,2017年全年停牌601家次,2018年年初至7月31日停牌323次。尤其是2018年以來,滬市公司的停牌數量又不斷持續下降,日均停牌74家。而近期停牌家數還在持續減少。

  上述負責人表示,下一階段應區分重點、循序漸進,可考慮以去功能化為方向,重點解決停牌時間長等問題。

  一是進一步細化停復牌業務規則。在近期停復牌監管實踐基礎上,可以考慮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對相關規則條款進行精細化處理。

  二是在市場條件成熟的情況下,逐步減少停復牌所承載的附加功能。對於上市公司以停牌代替保密義務的傾向,加大規則執行力度,嚴格按規定的可申請停牌事由和停牌期限要求辦理,減少不必要的停牌。

  三是發揮分階段信息披露在減少停牌、縮短停牌時間等方面的作用。可以進一步強化信息披露的作用,通過充分的提示風險和及時的分階段披露,減少不必要的停牌或縮短停牌時間。

(責編:李棟、朱一梵)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