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
人民網>>金融

A股已有60多家公司被強制退市

包興安
2018年07月31日08:18 | 來源:証券日報
小字號

7月27日,証監會明確上市公司構成欺詐發行、重大信息披露違法或者其他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態安全、生產安全和公眾健康安全等領域的重大違法行為的,証券交易所應當嚴格依法作出暫停、終止公司股票上市﹔對有關重大違法公司,特別是嚴重危害市場秩序,嚴重侵害群眾利益,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堅決依法實施強制退市。

盤古智庫高級研究員盤和林認為,此次修改《關於改革完善並嚴格實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退市意見》)極具針對性,一方面避免資本市場資源錯配到違法企業身上,從而損害投資者利益,也有助於資本市場健康持續發展﹔另一方面,將對公眾健康等公共利益起到很好的保護作用,遏制上市公司在公共領域的違法犯罪。

2014年,証監會將上市公司退市分為主動退市和強制退市兩種情形。今年3月份,証監會修改《退市意見》,將重大違法公司實施強制退市的決策權下放給交易所。目前,包括重大違法強制退市在內的多元化退市指標體系已形成。

有關數據顯示,自2001年水仙電器首開摘牌先例以來,A股僅有近百家公司終止上市,其中因觸及相關標准而被強制退市的公司有60多家。

中金公司認為,新的《退市意見》進一步明確交易所是退市執行主體,也拓展退市制度的適用范圍。在新的退市制度下,公司退市風險因為退市適用范圍擴大可能明顯上升,估計大型企業、國有企業退市風險相對略低,但小企業、民營企業退市風險相對會更加突出。切實落實更嚴格的退市制度后,這將對A股“炒小票、炒妖票”等現象形成一定的遏制,中小市值股票整體估值水平仍可能繼續下降。

萬博新經濟研究院副院長劉哲對《証券日報》記者表示,對於資本市場的退市制度,一方面要完善違法強制退市制度、重視財務狀況、加大退市執行力度,另一方面還應更多地將市場對於上市公司的態度納入到退市考察指標中,比如適當關注公眾持股市值、持股數較低等市場指標。

(責編:李棟、朱一梵)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