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監管賦能P2P行業 逐出攪局者

2018年07月24日08:12  來源:經濟參考報
 
原標題:強監管賦能P2P行業 逐出攪局者

  日前,央行會同相關成員單位召開了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下一階段工作部署的動員會﹔緊接著,互金協會在北京召開了落實專項整治下一階段工作要求座談會。種種釋放的信號表明,國家對P2P行業強監管的姿態沒有變,行業也仍然被視其為傳統金融的有益補充。業內人士指出,P2P行業整體仍處於“汰弱留強”的良性發展階段,適應互聯網金融特點的監管制度體系也將初步建立。

  整體處於“汰弱留強”階段

  作為舶來品,P2P的全稱是Peer to Peer(點對點關系),其實質是將有借款需求的個人或小微企業,通過信用模型、大數據分析等數字互聯網技術,與有資金出借的投資者相連接,並最終促成債務關系的形成。

  P2P網貸平台最早在國外出現,而后引入我國,我國的網貸平台最早出現在2006年。隨著信息技術的發展和資金供求關系的變化,自2014年開始,P2P行業發展進入快車道,平台數量呈爆發式增長態勢,一個月新增平台最高近300家。在行業繁榮的背后,還有包括資金鏈斷裂、兌付困難、平台跑路等一系列社會問題也接踵而至。

  2016年8月,原銀監會會同工信部、公安部、網信辦等單位共同出台實施《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同年,由國務院牽頭、14個部委共同參與的全國性互聯網金融專項整治工作啟動。至此,P2P行業告別野蠻粗放的發展模式,正式步入正軌。

  根據P2P行業第三方信息發布機構網貸之家的數據顯示,截至今年6月末,P2P行業累計平台數量為6183家,仍在正常運營的平台數量1836家,累計問題平台數量2121家。業內人士分析認為,從數據變化來看,P2P行業整體仍處於“汰弱留強”的良性發展階段。

  歷史數據也表明,平台“爆雷”的情況伴隨著行業發展一直存在。第三方互聯網金融數據零壹數據顯示,2015年1月至2018年6月,月均出現問題平台數為88家,其中2015年有10個月、2016年有8個月出現的問題平台數均超過了該平均值。進入2017年后,僅2017年4月和2018年6月出現的問題平台數超過該平均值。而2018年上半年出現的問題平台數為369家,也低於2017年同期382家的水平。

  中國人民大學金融科技中心主任楊東認為,“爆雷”並不可怕,P2P行業作為傳統金融業的有益補充,能夠覆蓋銀行等金融機構無法提供資金支持的領域,有關各方應正確看待行業吐故納新的發展過程。

  避免“踩雷”尤為重要

  P2P不是剛性兌付產品,作為一種投資方式,必然存在相應風險。但是,一些投資風險是可以預見的,因此評估自己的風險承受能力,避免“踩雷”顯得尤為重要。

  首先,不抱“賭徒心態”,不碰“龐氏騙局”。一些非法平台打著“數字普惠金融”的旗號,大行“龐氏騙局”的集資詐騙之實。這些平台並不真正撮合借款人和投資者,而是通過“借新還舊”的方式,以高額返利為誘餌,甚至通過“0元購”的方式讓投資者嘗到甜頭,最后在燈枯油盡之時“清盤跑路”。此外,一些投資者抱著“賺了就走”的心態,明知是“龐氏騙局”卻仍以身犯險,最終作繭自縛。

  其次,拓展信息渠道,不迷信平台宣傳。一些平台為了吸引投資者,刻意將自己包裝為“國資控股”或“國企領投”平台,企圖暗示投資風險將由其背后的國企“兜底”。事實上,這些平台所謂的“國資背景”並不可靠,一些宣傳內容存在夸大造假成分。上海金融與法律研究院執行院長傅蔚岡建議,投資者在選擇平台時可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或中國裁判文書網等權威信息發布平台進行背景調查,通過多信源交叉核實平台此前的經營情況。

  第三,優化資產配置,充分知曉投資風險。記者了解到,一些資金損失較大的投資者始終抱以“剛性兌付”的投資心理,甚至將養老錢、婚嫁金、購房款等資金投入網貸平台,大大提升了自身投資風險。業內專家指出,P2P投資的實質是發生債務關系,因此必然存在還款逾期甚至是借方喪失還款能力的風險,投資者需理性謹慎投資。

  P2P行業未來仍被看好

  7月9日,央行會同有關成員單位發布了題為《乘勢而為 堅定不移 堅決打贏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攻堅戰》的會議紀要,會議認為,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開展以來,各部門各地區密切配合、加強協作,按照統一部署扎實開展整治工作,互聯網金融總體風險水平顯著下降,監管制度機制逐步完善,行業無序發展、生態惡化的局面有所改善。

  會議還指出,將再用1到2年時間完成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化解存量風險,消除風險隱患,同時初步建立適應互聯網金融特點的監管制度體系。

  “這輪行業變化恰恰讓披著普惠金融和P2P外衣的問題平台加速退出了市場。”微貸網創始人姚宏認為,近年來可以明顯感覺到P2P行業正在積極向健康可持續的方向邁進,一些大型平台借助互聯網大數據等技術手段提升了風險控制能力。不少平台已成長為依托科技手段的新型智慧型企業,相應的小微企業和投資者也獲得了收益。

  有利網CEO吳逸然認為,在國家監管部門和行業參與者的共同努力下,P2P行業正經歷一段短暫陣痛的改良升級期,這也為未來行業良性發展奠定了基礎。吳逸然建議,有關部門可繼續將“小額分散”作為行業改造升級的著力點,進一步優化網貸平台信息中介的職能。

  有關專家還建議,國家有關部門在新一階段的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中,需兼顧一些已經“踩雷”的投資者利益,借助互聯網法院等新技術、新手段,充分傾聽投資者的合法訴求。同時,加快推進合規平台的備案審批工作,讓積極的行業參與者有所獲,讓消極的行業攪局者有所困。

(責編:朱一梵、李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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