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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保監會敦促險企自查信保風險隱患

許晨輝
2018年07月20日08:02 | 來源:北京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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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銀保監會敦促險企自查信保風險隱患

  北京商報訊(記者 許晨輝)網貸平台快速發展推動了信用保証保險業務的發展,但這一險種面臨的金融交叉風險亦不容小覷,近期網貸平台頻頻爆雷已經引起了監管的注意。7月19日,北京商報記者從業內獲悉,銀保監會近日已向各地保監局及各財險公司下發關於開展信用保証保險業務專項自查工作的通知,明確單戶履約義務人保險金額2000萬元以上的未到期及未決賠款融資性信保業務成重點整治對象。

  根據銀保監會下發的《關於開展信用保証保險業務專項自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本次專項自查工作是為了評估原保監會去年7月發布的《信用保証保險業務監管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執行效果。通過開展專項自查,重點整治保險公司在開展信保業務過程中存在的未嚴格執行《辦法》要求、規避監管等違法違規行為,及時發現風險隱患。

  具體來看,首先是《辦法》執行的自查范圍,包括簽單日期或保險起期在2017年7月11日-2018年7月10日期間的所有未到期及未決賠款信保業務﹔其次是大額業務自查范圍。自信保業務開展以來至2018年7月10日,單戶履約義務人保險金額2000萬元以上(含)的未到期及未決賠款融資性信保業務。融資性信保業務的界定標准,以保單承保的履約合同是否屬於借貸合同為標准。

  此次自查重點為《辦法》規定的執行情況,主要包括信保業務是否存在超過《辦法》承保限額、禁止業務、禁止的經營行為,以及因內控管理薄弱導致內部人員未按現有操作流程或規章制度執行,面臨操作風險的情況﹔是否存在因組織架構、人員結構、系統建設、承保經驗、征信對接、數據積累、理賠不及時等風控體系不健全,導致風險敞口過大的情況﹔是否存在因發生大額賠付案件影響公司穩定經營的情況等。

  據了解,有信用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在接到《通知》后掀起一輪自查風暴。一公司信保業務相關負責人表示:“公司高度重視,目前公司正在自查中。公司已經按照要求,組織專項工作小組開展信保業務自查工作,自查重點為《辦法》規定的執行情況,實施穿透式自查,全面覆蓋各業務環節。”

  事實上,2016年底發生的僑興私募債違約事件,讓信保業務風險開始暴露,信用保証保險被推上風口浪尖。而承保僑興私募債的浙商財險因為巨額賠付,至今仍深陷虧損泥潭。在信保業務栽了“大跟頭”后,浙商財險不斷調整策略,該公司在年報中表示,2016年下半年其調整了該項業務策略,對單筆投保額大、風險集中的業務進行控制,重點開展單筆投保額小、風險分散的業務。

  業內認為,保証保險在中國屬於一種全新偽業務,因消費者惡意逃債嚴重,保險公司陷入眾多訴訟之中且追償難度極大。一位小型財險公司人士對北京商報記者表示:“在信用保証保險監管收緊后,公司對待這塊業務採取審慎的態度。加上風險太高,目前不再做這類業務。”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教授朱俊生認為,保証保險業務對保險公司的要求比較高,保險公司需要在有效控制風險的情況下才能介入,並不是誰都可以做。為了強化保險公司主體責任,《通知》要求:“保險公司在自查時,應實施穿透式自查,即穿透至底層債務人,全面覆蓋保前、保中、保后以及追償等各個業務環節,自查工作應包括開展信保業務的所有分支機構。同時保險公司應對於自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整改。如未按時整改、隻查不改,或整改流於形式的,監管部門將對其進行公開通報,嚴肅問責。”

(責編:李棟、朱一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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