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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保監會發風險提示:“保單升級”先退保 小心是陷阱

劉冉冉
2018年07月19日08:05 | 來源:廣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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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廣州日報訊(全媒體記者 劉冉冉)銀保監會近日發布《關於人身保險“退舊保新”的風險提示》,提醒消費者,近期個別保險銷售人員以回饋老客戶、補償收益或保單升級等為由,誘導保險消費者解除已有的人身保險合同(即“退保”),並用退保資金購買其他人身保險產品。銀保監會提醒消費者謹防保單利益受損和保險保障中斷風險,以及再次投保時可能面臨的相關風險。

  公開資料顯示,今年剛過半,銀保監會已發布12封風險提示函,超過去年全年數量。

  陷阱:以“補償收益”“保單升級”為由誘導“退保”

  “近期個別保險銷售人員以回饋老客戶、補償收益或保單升級等為由,誘導保險消費者解除已有的人身保險合同(俗稱‘退保’),並用退保資金購買其他人身保險產品。”銀保監會《關於人身保險“退舊保新”的風險提示》警醒保險消費者:理性對待保險“退舊保新”推薦,充分考慮自身保險保障需求,以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首先,謹防保單利益受損和保險保障中斷風險。一般情況下,投保人在猶豫期后解除人身保險合同的,保險公司按照保險合同約定退還保險單的現金價值。所謂保險單現金價值,主要是指人身保險合同所具有的價值,一般不高於該保單期滿時保險公司給付的保險金。投保人在猶豫期后解除保險合同的,可能會遭受一定損失,同時將失去已有的保險保障。

  其次,謹防再次投保時可能面臨的相關風險。一方面,再次投保時,保險條款中約定的保險責任免除期或等待期一般會重新計算﹔另一方面,某些人身保險對被保險人的健康狀況和投保年齡等有限制條件,再次投保時可能面臨保險公司拒絕承保、要求增加保險費等情況。

  保險消費者務必慎重對待“退舊保新”。一方面,保險消費者應提高警惕,不輕信“退舊保新”宣傳﹔另一方面,因不同人身保險產品的繳費金額、繳費期限、保障期間、保障范圍等不盡相同,保險消費者應詳細了解“新”“舊”保險產品的相關信息和差異,理性選擇符合自身實際需求的人身保險產品。

  曝光:“退保理財”或涉嫌非法集資

  業內人士指,近幾年隨著科技應用的加強,保險產品逐步創新,銷售渠道也進一步擴寬,在此背景下,雖然有助於保險業向前進一步邁進,但也導致風險隱患漸趨增多、復雜。

  比如,保險銷售平台與推銷員,因利益誘導,在銷售環節存在誤導消費者情況﹔再如,有不法分子,假借保險之名誤導消費者。

  “消費者在購買保險產品時,尤其容易在‘全能險’方面遇到陷阱,認為一款什麼都能夠保障的保險就是好保險,特別是在保險銷售員的誤導之下,容易上當。”業內人士指,“如果一份保險什麼都能保,保額卻相對較低,那就基本等於‘什麼都不保’。消費者在投保保險產品時,要認真審閱合同。”

  公開資料顯示,曾有媒體披露,有不法人員冒充金融監管部門、消費者協會、保險公司等名義,聯系消費者,稱其所持有的產品收益較低,以“退保理財”的名義誘騙消費者,涉嫌非法集資。

  提醒

  購買保險三步“避坑”

  行業專家分析指,保險業仍處於風險頻發狀態,未來消費者避“坑”,須謹慎“三步走”。

  首先,需要正確認識保險功能是提供風險保障,雖然部分產品兼具投資功能,但本質應以保障功能為主﹔

  其次,在產品購買或變更環節,消費者應確認銷售人員資質,尤其是通過銀保渠道購買保險產品,需確認銀行銷售人員是否具備代銷等相應資格﹔

  與此同時,消費者應充分了解產品相關信息,涵蓋產品類型、期限、所屬機構、保障責任、風險情況、繳費情況等信息,在此基礎上,評估產品是否符合自身需求及風險承受能力。

(責編:李棟、朱一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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