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証券期貨業機構 監管費三年內免征

崔啟斌 高萍
2018年06月28日08:07 | 來源:北京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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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証券期貨業機構 監管費三年內免征

  北京商報訊(記者 崔啟斌 高萍)証券期貨業監管費最新標准出爐,証券期貨業機構迎來利好。6月27日,國家發改委官網公布了《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於証券期貨業監管費標准等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証券期貨業機構暫免征收三年監管費。

  根據之前實施的標准來看,証監會對“在中國境內登記注冊的証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貨經紀公司收取機構監管費”。即對証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每年按注冊資本金的0.5%。收取,最高不超過30萬元﹔對期貨經紀公司每年按注冊資本金的0.5%。收取,最高不超過5萬元。最新的《通知》顯示,對在中國境內登記注冊的証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貨經紀公司收取的機構監管費,按照《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停征 免征和調整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有關政策的通知》有關規定,自2018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暫免征收監管費。這也意味著,三年內,國家將減免証券期貨業機構監管費。

  北京商報記者發現,目前尚未有官方公開數據顯示每年証券期貨業機構監管費用的規模。不過,有數據顯示,目前國內共有券商130家左右,公募基金公司也已超過100家。從此前的收費標准來看,減免之后,粗略計算,証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和期貨經紀公司一年大約節省了5000萬元左右。在一位券商人士看來,對於券商而言,每年減免的機構監管費或許對於公司的淨利潤而言並不算多,但累計計算可知,証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和期貨經紀公司三年節省的費用合計也將達到上億元。

  《通知》明確,對上海、深圳証券交易所收取証券業務監管費,按股票交易額的0.02%。收取。另外,對上海期貨交易所、鄭州商品交易所、大連商品交易所和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收取期貨業務監管費,按交易額的0.001%。收取。北京商報記者在查閱此前實施的標准后發現,該方面的收費標准未發生變化。據悉,市場監管費是政府有關部門按照市場監管收支大體平衡的原則確定收費標准,由証監會向証券期貨交易所代為收取,最終上繳國庫。

(責編:李棟、趙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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