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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輪個稅改革 月薪1萬元少繳稅255元

包興安
2018年06月20日08:30 | 來源:証券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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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9日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初次審議的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明確規定:對部分勞動性所得實行綜合征稅﹔優化調整稅率結構,這標志著我國個稅邁出綜合征稅第一步。

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研究員陳龍對《証券日報》記者表示,個稅法修訂后,將有望使個稅不再僅僅是“工薪稅”。

全國政協常委、瑞華會計師事務所管理合伙人張連起表示,通過建立和逐步完善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稅制,提高個人所得稅的起征點,再適當增加專項扣除的項目,能夠使中國的個人所得稅納稅人的稅負更加合理,同時也會使個人所得稅調節收入分配、促進社會公平的積極效應更好地顯現出來。

吉林省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張依群表示,將個人所得分類為勞動性所得和經營性所得。勞動性所得納入綜合征稅范圍,實行統一的超額累進稅率,既有利於簡化納稅手續,防止偷稅漏稅行為,增強個稅主體責任,又有利於減輕家庭個稅負擔,增強納稅的公平性。

草案提出,綜合所得稅率將按月計算應納稅所得額調整為按年計算,並優化調整部分稅率的級距。據張依群測算,個稅起征點提高至5000元,再加上調整擴大3%、10%、20%三檔低稅率級距這項政策,向中低收入家庭傾斜非常大,粗略計算,如果月薪收入5000元,過去需納個稅45元,現在無需納稅,減稅45元﹔如果月薪收入10000元,原來適用3%、10%、20%三檔稅率,需要繳納個稅345元,改革后由於20%稅率級距擴大,20%稅率降為10%,納稅約為90元,減稅255元,降幅達到74%。

張依群說,此次個稅率降低、納稅級距擴大,讓勞動收入越低者享受的稅收優惠越大,而對於高收入階層繳納的個稅基本保持不變。

草案增加反避稅條款。張依群表示,這是國際上比較通行的做法,彌補了我國個人征繳方面的空白,可以更加有效防止高收入階層偷逃個稅、轉移資產,同時從法律制度上也有利於開展國際合作,相互借鑒,共同開展反避稅行動,保護國家和國家間利益。

陳龍認為,避免個人所得稅淪為工薪稅,不能僅對個稅在免征額等方面進行“微調”,而是要做“大手術”,加快改革稅制模式,較好體現量能負擔和公平公正的原則。將個人所得稅放在整個經濟社會改革之中考慮,協調、處理好與收入分配制度、社會保障制度、財政體制以及社會管理體制等改革的關系,形成改革合力,提升改革效率,解決我國面臨的諸多深層次問題。

(責編:李棟、趙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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