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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樹清談非法集資風險:收益率超6%需謹慎

2018年06月14日15:46 | 來源:人民網-金融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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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北京6月14日電 (記者羅知之)今天,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主席郭樹清在第十屆陸家嘴論壇上表示,在打擊非法集資過程中,努力通過多種方式讓人民群眾認識到,高收益意味著高風險,收益率超過6%的就要打問號,超過8%的就很危險,10%以上就要准備損失全部本金。

“人民群眾既是金融監管保護的對象,更是防范化解金融風險活動的重要參與者和依靠力量。”郭樹清指出,在實際工作中,注重發動群眾,讓群眾在防范化解金融風險的過程中實現自我教育,提升自身免疫力,同時成長為治亂象的生力軍。

郭樹清表示,在打擊非法集資過程中,努力通過多種方式讓人民群眾認識到,高收益意味著高風險,收益率超過6%的就要打問號,超過8%的就很危險,10%以上就要准備損失全部本金。一旦發現承諾高回報的理財產品和投資公司,就要相互提醒、積極舉報,讓各種金融詐騙和不斷變異的龐氏騙局無所遁形。

郭樹清認為,在充分看到成績、樹立必勝信心的同時,我們也清醒認識到還面臨一些突出問題。相當多的金融機構仍然存在“壘大戶”情結,不少企業高度依賴債務投入,各類隱性擔保和“剛性兌付”沒有真正打破,“預算軟約束”“投資飢渴症”問題仍然比較突出,市場化法治化破產機制遠未形成。此外,一些地方、部門、銀行和企業缺乏應有的緊迫感和危機意識,對去產能、去杠杆心存僥幸,對不良資產處置和“僵尸企業”出清等待觀望、猶豫不決,總希望國家出台政策給予救助。

“在防范化解金融風險的征程上,需要著力解決一些領域滯后的問題,加強薄弱環節。”郭樹清指出,首先,加快企業結構調整。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正處於膠著狀態,必須求同存異,尋找最大公約數,建立健全企業、銀行、政府各方責任共當和損失分擔機制,加快“僵尸企業”退出,加快困難企業重組,加快市場化法治化債轉股。同時,要注意防止生產過剩,形成新的庫存。

第二,妥善處理企業債務違約問題。要遵循市場規律,實行差異化金融政策,對於長期虧損、失去清償能力的企業要堅決退出,對於出現暫時經營困難的企業,相關各方要加強溝通協商,採取積極措施共同努力,幫助其渡過難關。

第三,大力推進信用建設。金融機構作為信用中介,要帶頭講誠信,真實反映資產情況,真實披露相關信息。企業要依法披露自身信息,特別是對債權人更要及時、全面、准確地通報經營狀況。去年以來發生債務危機企業提供的教訓是,必須防止四處借貸、盲目擴張。一旦出現償債困難,應主動作為,及時調整經營結構,收縮產業鏈條,提高償債能力。各地區各部門都要加強信用體系建設,依法依規增進信用信息共享。

第四,努力解決違法成本過低問題。無論是金融企業還是非金融企業,都要認識到,做假賬就是違法犯罪。“所有投融資活動都要在陽光下進行。然而,令人遺憾的是,仍然存在著大量的媒體網絡虛假廣告,誤導性宣傳,欺騙性投資咨詢和理財顧問,已經成為影響社會穩定和諧的公害。究其原因,說到底還是處罰太輕,不足以形成震懾,這種局面必須改變。要加大懲戒力度,對違法違規者必須嚴懲,必須讓他們付出沉重代價。”

第五,合理把握金融創新與風險防范的平衡。金融創新有利於滿足金融消費者多層次、個性化需求,有利於支持實體經濟發展,也要有利於金融風險防范。對於不當創新、過度創新等行為,監管部門要加強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制止。對於假創新、偽創新現象更要及早揭露,及時處罰。

第六,加強機構投資者隊伍建設。持續培育價值投資、長期投資理念,強化金融機構的專業化分析研究能力,努力促進一流水平投資銀行的形成。資管新規和即將發布的理財業務監管辦法,有利於機構投資者隊伍的壯大,有利於投資資金的優化配置,有利於解決直接融資比重過低問題,有利於整個金融體系“開正門、堵旁門”,加速走向規范化、透明化和法治化。

(責編:曹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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