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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構性存款規模激增背后:“假結構”風行 變相高息攬儲

陳聖潔
2018年05月21日08:14 | 來源:人民網-國際金融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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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資管新規落地,銀行保本理財產品逐漸“退場”已成定局。在此情況下,作為保本理財的替代方式之一,結構性存款成為“新寵”。

然而,《國際金融報》記者近日在走訪滬上銀行時發現,不少結構性存款存在“假結構”現象。

一位銀行業內人士對記者直言,這種給結構性存款設置“假結構”的行為實質上是以結構性存款為名,行高息攬儲之實,屬於“變相加息”。

“假結構”風行

所謂結構性存款,也稱作收益增值產品,是在普通存款的基礎上嵌入金融衍生工具(包括但不限於遠期、掉期、期權或期貨等),將投資收益與利率、匯率、股票價格、商品價格、信用、指數及其他金融類或非金融類標的物挂鉤的具有一定風險的金融產品。

今年以來,隨著資管新規的發酵與落地,銀行保本理財逐漸萎縮。為對沖金融監管的沖擊,結構性存款成為不少銀行熱門的“替代品”之一,規模呈爆發式增長。

以中資全國性4家大型銀行(工農中建)為例,據央行最新數據,2017年全年,4家銀行的結構性存款新增規模增加了1965.72億元,至14390.36億元。到了2018年,結構性存款規模進一步擴張,截至2018年3月末,上述4家銀行結構性存款規模近2萬億元。換言之,僅2018年第一季度,結構性存款規模新增高達5564.19億元,遠超去年。

但規模爆發的背后,問題也隨之而來。近日,《國際金融報》記者在走訪滬上銀行時發現,不少結構性存款產品依舊在“剛性兌付”上下功夫,存在“假結構”現象。

據了解,銀行在結構性存款的設計方面有充分的自主性,可以在行權條件、利率設計等方面靈活選擇,而所謂“假結構”即體現在產品的設計上,即將結構性存款產品設計成內嵌單向觸發行權的高息產品。

以某銀行330天挂鉤SHIBOR利率的結構性存款為例,根據產品說明書,在觀察期內,若3個月SHIBOR值在本產品整個觀察期內均小於等於15%,則投資者將獲得的最高年化收益率為5.2%﹔若3個月SHIBOR值在本產品觀察期小於等於15%的工作日天數為12天,則投資者將獲得的最高年化收益率2.6%。

但記者縱觀SHIBOR值的歷史數據,從2007年1月4日SHIBOR利率正式運行開始,3個月SHIBOR值甚至從未突破10%。這也意味著,3個月SHIBOR值在本產品觀察期小於等於15%的工作日天數為12天概率極低,這款名義上挂鉤SHIBOR利率的結構性存款,基本上從購買日起就能鎖定5.2%的高息。

“現在3個月SHIBOR利率都在4點幾左右,基本不可能大於15%的,你可以放心買。”上述銀行客戶經理對記者說。

再以某股份制銀行挂鉤美元兌港元最終匯率水平的一款結構性存款為例,產品說明書顯示,這款產品設定的匯率區間為(7,9),即匯率區間下限為7,匯率區間上線為9。在觀察期內,如果美元兌港元的最終匯率位於匯率區間內(不含邊界點),則到期時結構性存款收益率為4.35%(年化收益率)﹔如果美元兌港元的最終匯率大於等於匯率區間上限或小於等於匯率區間下限,則到期時結構性存款收益率為2.6%(年化收益率)。

但記者查閱Wind數據發現,從1998年5月17日至2018年5月17日,20年間,美元兌港元的收盤匯率上限未超過7.9,下限未超過7.5。這也意味著,美元兌港元的最終匯率大於等於匯率區間上限或小於等於匯率區間下限的情況也屬於概率極低的“黑天鵝事件”。

“資管新規落地,我們現在也不能將這些產品稱為‘保本’產品,更不能和你確認最終收益。不過我可以肯定地和你說,從我們賣這幾款結構性存款產品以來,最終給付的收益率一直都是最高預期收益率。”當《國際金融報》記者向滬上某銀行咨詢相關產品時,一位客戶經理自信地說。

除了上述的SHIBOR利率、外匯匯率,滬深300股指也是結構性存款產品常用的挂鉤標的。而《國際金融報》記者在走訪過程中發現,還有銀行將投資期限長達211天結構性產品獲得最高收益的條件設置為“隻要在觀察期內的任一觀察日,滬深300股指的收盤價漲跌幅突破0.5%,就可獲得最高收益”。對此,一位業內人士對記者表示,股市瞬息萬變,想要達成上述條件非常簡單。

屬“變相加息”

4月27日正式出台的資管新規明確要求,“金融機構開展資產管理業務時不得承諾保本保收益﹔出現兌付困難時,金融機構不得以任何形式墊資兌付。”新規過渡期至2020年底,在此期間,金融機構可以發行老產品對接,以維持必要的流動性和市場穩定,但“必須嚴格控制在存量產品整體規模內,並有序壓縮遞減”。

未來保本理財產品的消失已可預見。而現在,部分銀行在設計結構性存款時,卻以結構性存款為名,行“剛性兌付”之實,相當於此前的表內理財產品換了一個“馬甲”。那麼,這樣操作沒問題嗎?

對此,融360理財分析師劉銀平在接受《國際金融報》記者採訪時強調,這種假結構性存款的主要問題並非剛性兌付,而是變相加息。

“假的結構性存款設置了一個幾乎能100%達到的預期最高收益率,相當於是變相加息,而這種行為違反了市場秩序,不利於銀行之間的公平競爭,所以需要被制止。”劉銀平說。

據了解,近年來,為應對相應的監管指標考核、緩解互聯網金融及同業競爭帶來的沖擊,銀行玩出了不少變相加息的方式,如存款送禮、貼息存款等。2014年,由於直接的貼息存款存在較大的風險隱患,該類貼息行為被原銀監會制止。然而,此類違規行為卻屢禁不止。

事實上,從公開資料來看,通過結構性存款設置“假結構”變相貼息的情況也並非近期才出現,只是隨著此類產品的急速擴張而問題更為凸顯。多位業內人士認為,這一現象將會迎來嚴監管。

中泰証券分析師戴志鋒在其研報中表示,未來針對結構性存款的監管政策出台是必然的。一方面,假結構性存款面臨強監管。目前多家銀行為規避資管新規,通過發行結構性存款代替保本理財,以此吸納負債,很多中小銀行業跟風發行“假結構性存款”以實現高息攬儲。但假結構性存款仍屬於變相剛兌,未來一定會面臨嚴監管。

另一方面,真結構性存款也會出台相應的引導細則,在規模、結構、標的、信息披露等多方面進行指引。戴志鋒稱,從中國香港、新加坡等國際發達金融市場經驗來看,結構性存款業務的監管顯著嚴格於普通存款業務,同時為顯示結構性存款顯著不同於普通存款的風險特征,“結構性存款”法律文本上的名稱多為“結構性投資產品”。預計未來針對結構性存款的專門性監管政策會逐步出台,引導商業銀行向保本理財→假結構性存款→真結構性存款的方向過渡。

而申萬宏源固收研究分析師孟祥娟、劉寧等人認為,監管方面預計后期會推出專門針對結構性存款的管理規定,估計會對銷售端、產品設計等細節問題有所規范,但不會大幅約束。“資管新規對於銀行的主要目的在於打破剛兌、防范影子銀行風險,而結構性存款保本部分已經納入銀行表內監管,承諾的是存款利率而並非預期收益率,風險整體可控,后期監管政策預計將針對目前結構性存款存在的銷售端、產品設計、收益率兌付、風險計提等細節問題進行規范,出現大幅約束的可能性不大”。

那麼,若監管介入,對結構性存款的規模有何影響呢?

對此,戴志鋒表示,結構性存款監管,對存款壓力具有邊際改善。“結構性存款大發展或者大萎縮,對流動性影響不大,更多的是存款在不同科目的轉移。所以監管趨嚴后,對存款總量沒有影響﹔套利的結構存款減少后,表內低利率存款的替代壓力邊際減少”。

(責編:李棟、趙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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