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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手機回租幌子下的現金貸套利風險

劉雙霞
2018年05月16日08:10 | 來源:北京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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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去年12月《關於規范整頓“現金貸”業務的通知》發布至今,現金貸行業已出現分化。部分平台靠降息、砍業務退回監管紅線以內。不過,北京商報記者調查發現,近期市場上興起“手機回租”模式試圖繞過現金貸監管。 在分析人士看來,此類手機回租業務,通過強行引入租賃場景來規避現金貸新規,但在利率、期限、風控模式、資金用途等核心要件上與現金貸並無二致,本質上也無場景依托,屬於典型的監管套利行為,在穿透式監管的背景下,會被視做現金貸進行監管。

不需回收的回租

近日,一位第三方系統人士向北京商報記者介紹了手機回租貸款的模式,用戶將手機 “ 抵押 ”給平台,這裡的抵押不是真正意義上的抵押。只是通過電子合同的簽訂,暫時把手機的所有權和處分權移交給平台,手機不用郵寄給平台,此時平台會估測出手機的價款並支付給用戶相應的金額。換句話就是平台“回收”了手機,但手機還在用戶手裡。之后,用戶選擇租期,租用自己的手機。此時平台把 “回收”的手機又出租給用戶。到期后,用戶可以選擇繼續租用(續租)或者贖回自己的手機。續租需支付給平台相應的租金,贖回手機需支付給平台回租手機時等同的金額和租期產生的租金,然后結束訂單,手機的所有權和處分權歸還給用戶。該人士介紹,一般租賃期都在7-30天,手機估值金額為1000-3000元,在支付時會直接扣除20%左右作為押金或者違約金。

北京商報記者注意到,在手機應用市場中,此類主打手機回租模式的App不在少數。在蘋果手機App Store中搜索“手機回收貸款”,相關的App有30多個。北京商報記者下載幾款手機回租App發現,流程一般都顯示為舊機評估、在線下單、質檢入庫、極速結款,不過,不少平台會在手機未寄回平台之前就會放款。此外,還有的平台是以導流的形式,給手機評估之后,平台會推薦多個第三方貸款或回租平台。

具體模式上,一款名為“現金回收”的App顯示,“二手手機回收閃電周轉”、“周轉急用,秒下款”等。“愛機”平台顯示,若用戶根據平台報價決定出售,需根據平台要求更改手機iCloud賬號並與平台簽訂相關交易文本,用戶操作完成后,平台即刻向用戶支付一定比例的訂金及預付款﹔待平台實際收到用戶手機並驗收通過后向用戶支付尾款部分。用戶在與平台簽訂《手機合同》並收到平台支付款項后擁有7個自然日的履約期,履約期內用戶可選擇撤銷出售手機,解除原合同,但應向平台退回預付款並雙倍返還本金。

此外,一款名為“小豬白卡” 的App顯示,可售金額(可選擇800-2800元)租賃期限7天,日利率萬分之五,之后手機可以回購。要成功完成操作,用戶需向平台開通相冊、通訊錄,並進行身份証信息認証、人臉認証、運營商認証、銀行卡認証等,該平台上方不斷滾動用戶成功賣出的消息,金額為1000-2500元不等,其中有顯示“禁止學生租賃”字樣。

一款名為“螞蟻周轉”App中,下載之后,會對手機型號進行檢測,點擊“馬上評估”之后,系統開始進行手機估價,包括購買渠道、保修期、存儲容量、維修狀況、屏幕外觀等維度,依據手機狀態會給出不同的估價。不過,該平台只是類似於貸款超市的導流平台,推薦多款第三方貸款或回租平台。

事實上,不僅在手機應用市場,微信公眾號也成為各類手機回租平台的聚集地。在微信搜索手機回租,會出現很多類似手機回租貸款“口子”的推薦。

合規與隱私均難保

對於此類手機回租模式,在分析人士看來,實際上是打著手機回租幌子的現金貸業務,不僅暗藏合規風險,用戶隱私安全也難以保障。

此外,此類手機回租模式會要求用戶開通相冊、通訊錄等內容,用戶隱私安全難以得到保障。王劍(化名)向北京商報記者介紹,自己之前在一個名為“蘋果ID貸”的軟件借過款,逾期之后,手機被鎖,而且還把手機相冊中的照片和朋友照片P成裸照發給通訊錄的人。此外,這類模式也被不法分子盯上。有投資者表示,綁定固定ID之后,不僅沒有借到錢,反而被索要200元才同意密碼解綁。

對此,蘇寧金融研究院互聯網金融中心主任薛洪言表示,此類售后回租業務,通過強行引入租賃場景來規避現金貸新規,但在利率、期限、風控模式、資金用途等核心要件上與現金貸並無二致,本質上也無場景依托,屬於典型的監管套利行為,在穿透式監管的背景下,會被視做現金貸進行監管。

對於此類模式的風險,薛洪言指出,這類業務打著回租的名義行現金貸之實,若不能納入到統一監管體系,既容易引發放貸資質上的監管套利問題,此類業務本身在貸款資質、資金來源、貸款投向、杠杆率、利率、催收等方面也容易產生各類風險隱患。

建議設置從業人員黑名單

自去年12月《關於規范整頓“現金貸”業務的通知》發布至今,現金貸行業正在出現分化。部分平台靠降息、砍業務退回監管紅線以內,也有平台直接關門、歇業、解散,甚至跑路,還有平台做起線上消費商城及分期。不過,也有部分現金貸業務借助“回租”模式試圖繞過現金貸監管。

網貸之家研究院院長於百程認為,目前,有些現金貸平台以手機回收或回租的方式從事類似現金貸業務。名義上是手機回收,實際上很少實際開展手機回收業務,以用戶撤銷合同並退回預付款雙倍返還本金等方式,或者以評估費等方式,平台獲取收益。如果用戶違約,平台會開展催收,甚至手機會被鎖死。開展售后回租需要融資租賃牌照,而開展手機回收,則需要在經營范圍中有回收業務。以回收為例,雖然名義是回收,但如果沒有真實回收業務,那顯然開展的就是現金貸類業務,需要受到相關監管。回租業務,也需要對回租模式、利率等方式進行規范。

在薛洪言看來,現金貸新規之后,作為行業性風口的現金貸已經不存在了,持牌機構和有意上岸的非持牌機構都不會去觸碰紅線。但大量的小平台受暴利吸引,會想盡各種各樣的方法進行套利,能賺一筆是一筆,有些公然觸碰紅線,有些則採用類似回租這樣的套利模式,防不勝防。

從法律角度看,北京尋真律師事務所律師王德怡表示,此類業務的本質是以手機的控制權為信用基礎,向平台借款,本質上是一種通過互聯網平台開展的放貸業務,應當接受國家主管部門監管,平台應遵守國家關於互聯網平台的規定、關於網貸業務和租賃業務的相關規定。目前在實踐中,部分地區的司法判決中認定此類業務是合法有效的,借款方若產生逾期會產生相應的違約責任﹔部分地區的司法判決認為這類業務未獲得合法許可,不支持借款方索要過高違約金的主張。此類業務具有一定的創新性,在國家出台統一的規定之前,其能否持續經營取決於地方政策的寬鬆程度。

對於違規現金貸業務難以禁止,王德怡指出,根源在於市場供需要雙方都客觀存在。從監管的角度看,薛洪言建議,除了繼續切斷違規放貸機構的資金源和其他資源支持之外,還可以嘗試建立諸如從業者黑名單等機制,對於屢次觸犯紅線的主要從業人員,禁止其從事金融業務,以加大威懾力度。於百程建議,監管方應聯合工商、網監等部門,對此類業務進行穿透規范,以避免監管套利。北京商報記者 劉雙霞/文 賈叢叢/制表

(責編:李棟、趙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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