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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延養老險“分層”滿足多元需求

許晨輝
2018年05月08日08:07 | 來源:北京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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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以下簡稱“稅延養老保險”)產品開發指引正式出爐。5月7日,銀保監會聯合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稅務總局發布《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產品開發指引》(以下簡稱《產品指引》),旨在促進稅延養老保險試點順利開展,規范稅延養老保險產品開發設計。一位保險專家指出,稅延養老保險面臨的主要風險是資金投資風險和人均壽命不斷延長后的長壽風險,可以將養老保險設計為生存年金,不提供或少提供身故保障,增大對長壽風險的分散力度。

  滿足差異化需求

  所謂稅延養老保險,是由保險公司承辦的一種商業養老年金的保險。社會公眾投保可以享受一定個人稅收延遲繳納的優惠。而政府也可通過稅收延遲繳納這種激勵方式來籌集養老金,豐富保障體系。

  《產品指引》規定,參與稅延養老保險試點的保險公司開發設計稅延養老保險產品,應獲得批准后才能上市銷售。

  此外,按照積累期養老資金收益類型的不同,稅延養老保險產品包括收益確定型、收益保底型、收益浮動型三類。具體來看,一是收益確定型產品(A類)﹔二是收益保底型產品(B類)﹔三是收益浮動型產品(C類)。銀保監會相關負責人表示:“這為了滿足不同類型客戶差異化的需求,豐富客戶選擇,稅延養老保險提供了多種產品設計類型。一方面,客戶可根據自身需求、偏好、年齡等因素選擇購買一種或多種產品﹔另一方面,保險公司也可根據自身優勢和特長,選擇提供一種產品或多種產品。”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保險研究室副主任朱俊生認為,“指引可以提供原則性的規定,將更多產品開發方面的自主權交給保險公司,保險公司之間在基本規則之下的競爭是保護和提升消費者利益的最好方式。而根據消費者風險偏好的不同,確定了三種收益類型,有利於滿足不同投資風險偏好的消費者選擇。值得指出的是,養老保險的期限通常較長,內含保底收益,同時根據金融市場投資狀況有變動收益的產品更有利於應對通貨膨脹風險。美國年金市場主要是內含最低保証的可變年金保險,原因就是如此”。

  產品可自由轉換

  與市場現有養老年金保險產品相比,稅延養老保險產品除了可提供養老年金給付最基本的保險責任,還提供全殘保障和身故保障三項保險責任,這也是目前市場上的養老年金保險產品所不具備的。

  根據《產品指引》,全殘保障和身故保障,是指參保人發生保險合同約定的全殘或身故保險事故的,保險公司一次性給付產品賬戶價值並扣除對應的遞延稅款,同時根據保險合同約定額外給付保險金。參保人在年滿60周歲前且未開始領取養老年金時發生全殘或身故的,保險公司一次性給付產品賬戶價值並扣除對應的遞延稅款,同時按照產品賬戶價值的5%額外給付保險金。參保人年滿60周歲后且未開始領取養老年金時發生全殘或身故的,保險公司一次性給付產品賬戶價值並扣除對應的遞延稅款。這是目前市場上的養老年金保險產品所不具備的,實際上也是產品設計上的讓利體現。

  為了提高參保人對養老資金配置的靈活性,《產品指引》還給予了參保人產品選擇權和產品轉換權。參保人選擇購買了一家保險公司的稅延養老保險產品后,在開始領取養老年金前,可進行產品轉換,不僅可以在同一保險公司的不同類型產品間轉換,還可以轉到其他保險公司的稅延養老保險產品。試點結束后,對於參保人提出轉換為其他金融產品的要求,保險公司應予支持。不過,參保人也需要負擔一定的產品轉換費。值得一提的是,稅延養老保險產品採取賬戶式管理模式,賬戶內提供多種產品選擇,每個參保人個人賬戶中所交保費、費用收取、投資收益、資金總額、養老金領取情況等均是清晰透明,可隨時查詢。

  近年來,保險業積極開展稅延養老保險試點的配套准備工作,包括在產品設計、規則制定、信息平台建設等方面開展了大量前期研究和准備工作。目前,平安養老、安邦養老、泰康養老、國壽養老等7家專業養老保險公司可提供多樣化、個性化的養老保險產品。泰康養老董事長李艷華表示:“目前,泰康養老已著手設計四款產品,將全力投入稅延養老保險產品開發設計。對於稅延產品的參保人在養老年金開始領取日前,可以在同一保險公司內轉換產品,也可跨保險公司轉換,這將考驗保險公司的投資能力。”

  開發能力待考驗

  在老齡社會,人們的平均預期壽命不斷延長。我國現在的人口平均預期壽命已經突破76歲,預計到2050年突破80歲已成定局。老齡社會意味著我國人民邁入長壽時代。

  銀保監會上述負責人坦言,養老保險的管理包括交費參保階段、投資積累階段及養老金領取階段,覆蓋參保人自交費參保之日起的整個生命周期,長達幾十年,不是一個簡單的短期投資行為,其面臨的主要風險是資金投資風險和人均壽命不斷延長后的長壽風險。“因此,稅延養老保險產品設計要充分體現保險風險保障功能和長期資金管理優勢,既要幫助參保人有效抵御工作期間養老金積累階段的投資風險,在確保養老資金本金安全的基礎上取得長期穩健的投資收益﹔又要幫助參保人有效應對長壽風險,實現退休后養老金的終身領取或長期領取,確保活到老領到老,避免養老金早早領完提前用盡,晚年陷入困境的情況發生。”上述人士表示。

  養老金融50人論壇特邀成員孫博博士表示:“2014-2016年萬能險、分紅險等短期產品成為部分保險公司主要資金來源,但是弊端顯著:一方面負債成本高,另一方面投資上比較激進。有助產品結構優化和資金穩健運用。稅延養老保險的發展有助產品結構優化和資金穩健運用以及保險機構轉型升級。稅延養老業務,既包括保障型的保險產品還包括風險型的類資管產品,無論對負債驅動的保險資金投資,還是其第三方資產管理能力都是很大促進,有助於保險機構進一步提升資產管理和經營能力。”

  “為了分散長壽風險,可以將養老保險設計為生存年金,不提供或少提供身故保障,增大對長壽風險的分散力度。”朱俊生認為,保險機構要提高產品開發能力,加強產品創新,滿足與適應多樣化的養老保障需求。監管部門未來要以市場化為導向,拓寬商業養老保險投資范圍和資產運用渠道,豐富養老保險產品投資選擇。北京商報記者 許晨輝/文 白楊/制表

(責編:李棟、趙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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