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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延養老保險五一“爽約” 險企提前布局搶市場

2018年05月07日08:19 | 來源:人民網-國際金融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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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好的5月1日起啟動試點,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下稱“稅延養老保險”)產品卻集體“爽約”了。

5月3日,《國際金融報》記者向多家參與試點的保險公司求証獲悉,由於細則和產品指引還未出台,稅延養老保險產品開售尚需時日。不過,各項准備工作正在緊張進行中,已經有十數家公司通過了相關系統的測試和驗收。

樂觀派認為,“相關產品數天內就能問世”﹔謹慎派則預期,“最晚5月底前應該能夠開始銷售”。在這期間,各家保險公司磨刀霍霍,提前布局以期搶佔市場。

等待細則

“銀保監的產品指引和相關細則還在財政部會簽,下發后,保險公司才能上報產品。”一家完成系統測試的保險公司相關負責人對《國際金融報》記者說,“目前還沒消息,快的話也就這幾天。”

4月12日,財政部、稅務總局、人社部、銀保監會、証監會聯合發布《關於開展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的通知》(下稱《通知》),自5月1日起將在上海市、福建省(含廈門市)和蘇州工業園區試點稅延養老保險,試點期限暫定一年。

截至5月3日,稅延養老保險產品並未如約而至。是什麼拖住了相關產品“問世”的腳步?

一家首批通過測試的保險公司相關負責人告訴《國際金融報》記者:“目前,監管部門還有兩個文件沒有下來。此外,跟稅務局對接還需要進一步完善,相關的流程比較復雜,手續十分麻煩。”

4月28日,國家稅務總局發布了《關於開展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下稱《公告》),進一步明確了相關操作問題。

為便於扣繳義務人、個體工商戶業主、企事業單位承包承租經營者、個人獨資企業投資者和合伙企業自然人合伙人的納稅申報,《公告》規定在個人繳費稅前扣除環節,仍沿用原個人所得稅申報表,但納稅人或扣繳義務人在辦理納稅申報或報送扣繳個人所得稅報告表時,需要附報《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稅前扣除情況明細表》,載明購買稅延養老保險支出的明細信息。

在賬戶資金收益環節,無需報送任何資料。在個人領取商業養老金時,扣繳義務人仍沿用原扣繳個人所得稅報告表。同時,《公告》明確,納稅人未續保或退保的,應及時告知扣繳義務人或主管稅務機關終止稅前扣除。

簡單說,個人購買稅延養老保險的流程是,向保險公司購買相關產品后,登陸中國保險信息技術管理有限責任公司建立的信息平台(下稱“中保信平台”)下載憑証並填寫,將憑証交給單位人力資源或財務。

中國國際稅收研究會學術委員汪蔚青對《國際金融報》記者稱:“對於消費者而言,其實並不復雜,主要是挑選產品,確認購買額度﹔比較復雜的是后端保險公司、中保信平台和稅務部門系統對接。”

雖然產品還在路上,但是保險業第一個稅延養老保險解決方案已出爐。4月28日,中國太保發布了包括產品基本類別框架、投保方式、稅延計算器在內的稅延養老保險綜合解決方案。

《通知》要求,試點期間的個人商業養老保險產品需符合“收益穩健、長期鎖定、終身領取、精算平衡”原則,滿足參保人對養老賬戶資金安全性、收益性和長期性管理要求。

太保壽險副總經理兼健康養老事業中心總經理郁華對《國際金融報》記者表示:“由於稅延養老險更多的是准公益產品,因此預計和傳統的保險產品會有一定區別,可能不是像萬能、分紅這樣的產品類型來分類,也可能要求返還客戶的產品盈利會比目前分紅險要求的70%分配比例還要高,但這都需等待進一步的產品指引。”

雖然沒有產品更多的細節,但從中國太保此次發布的產品類型來看,稅延養老保險產品大致分為收益固定型產品、收益保底型產品、收益浮動型產品,分別滿足投資穩健型客戶、風險中立型客戶以及風險偏好型客戶的不同風格。

提前布局

“早在2007年上海試點稅延養老保險政策動議之初,中國太保就全程參與其中,也是國內最早參與行業稅延養老保險課題研究項目的保險企業之一。”中國太保集團總裁賀青向《國際金融報》記者透露,今年4月5日,太保壽險成為業內首家全面通過監管機構現場驗收的保險企業,為5月1日開始的正式試點做好了充分准備。

事實上,提前布局稅延養老保險試點的不止中國太保,包括中國平安、中國太平在內的多家險企都表現得十分積極。

平安養老險有關負責人告訴《國際金融報》記者:“我們正在積極准備,力爭第一時間提供客戶投保出單服務﹔報審產品以示范產品類型為准,擬以最全產品類型覆蓋客戶需求。目前,需等銀保監會下發業務管理辦法和示范產品后,公司報審產品通過后正式銷售出單。”

中國太平也向《國際金融報》記者透露,目前正全力推進產品研發、系統開發、宣傳推廣等工作,待監管機構下發實施細則后,力爭第一時間推出產品。

保險公司為何對這個准公益產品表現得如此積極?

對此,國際評級機構穆迪認為,引入個稅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具有正面信用影響,因為這可使壽險公司的產品進一步多元化,同時也可為壽險公司提供新的收入和利潤來源。此舉也將刺激國內養老保險產品需求,並拓寬壽險行業的客戶基礎。雖然符合優惠征稅條件的養老保險產品的具體細節並未披露,但該通知的發布在中國努力應對人口老齡化問題方面堪稱裡程碑事件。

穆迪稱,養老保險的推廣與國內壽險行業當前產品結構從短期儲蓄型產品向長期儲蓄型及保障型產品傾斜的趨勢一致。滿足該試點計劃征稅優惠條件的養老保險產品須為長期保險產品並提供穩定回報,在保單持有人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時,可按月或按年領取商業養老金,領取期限原則上為終身或不少於15年。

“中國人口老齡化及生活成本的上升將支持養老規劃需求的持續增長。通過銷售該類養老保險產品,保險公司將受益於客戶基礎的拓寬,並賺取額外的保費收入和利潤。”一位資深保險業內人士分析,“不過,由於此類產品需滿足相關政策規定,預計這類產品的利潤貢獻相對較低。”

在汪蔚青看來:“稅延養老保險的根本目的不是為了節稅,因此‘6%和1000元的較低者准予稅前扣除’的節稅力度不大,但符合目前的實際情況,相關部門也已做出了很大的努力。我們不能靜態地看節稅數字。”

“此外,此次試點有一個很大的突破在於首次引入了個人商業養老資金賬戶概念。”郁華指出。《通知》明確,個人商業養老資金賬戶是由納稅人指定的、用於歸集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繳費、收益以及資金領取等的商業銀行個人專用賬戶。該賬戶封閉運行,與居民身份証件綁定,具有唯一性。

(責編:李棟、趙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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