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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套路貸”:付息超21分鐘即被勒索高額違約金 

本報記者  方  敏
2018年05月07日08:06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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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本只是做生意上的資金周轉,借款僅僅3萬元,短短一年竟變成了800萬元﹔本來只是幫朋友借貸擔保,萬萬沒想到借款2萬元,最后還款竟變成了140萬元,甚至連浙江杭州市中心的房子都賠上了……近年來,不法分子假借“小額貸款公司”名義招攬借款人,以放貸為誘餌,通過“虛增債務”“簽訂陰陽合同”“虛假訴訟”“脅迫逼債”等方式侵犯群眾合法權益,造成極壞社會影響。

  近期,杭州警方出重拳,嚴厲打擊以借貸為名非法牟利的違法犯罪活動(俗稱“套路貸”)。

  前不久,因資金周轉困難,杭州市民蔣先生經人介紹找到杭州立呈網絡科技有限公司。聽到公司自稱可以“低利息、無抵押、不扣車”,他便將自己的寶馬汽車作抵押,與其簽訂了借款合同。接下來,蔣先生就被一連串套路給“套”住了。

  首先,根據“行規”,該公司要求必須給車輛安裝GPS設備,並收取“平台管理費”“上門費”“安裝費”“利息費”等各種名義費用8000元,還要以“保証金”的名義增1萬元合同金額。雖然蔣先生與該公司簽訂了5萬元的借款合同,但蔣先生實際到手的借款金額才3.2萬元。

  由於急需資金,蔣先生也隻能接受這樣的霸王合同。同時,該公司與蔣先生進行相關口頭約定,約定還款方式為:先息后本,半月一付,期限4個月,每期付息5000元。

  沒過多久,在蔣先生支付第二期利息后,該公司以付息超期21分鐘為由,認定蔣先生違約,並強制扣押蔣先生的車輛,要求償還虛高借款合同金額5萬元,並索要“違約金”1.2萬元。蔣先生被該公司的老板威脅施壓,並通過扣車、聚眾造勢等“軟暴力”手段迫使蔣先生支付4.5萬元將車贖回。

  3月15日,杭州西湖區警方對這起以“套路貸”手段實施詐騙、敲詐勒索被害人的犯罪團伙實施抓捕。目前已抓獲犯罪嫌疑人14名。

  “2015年至今,該犯罪團伙的‘車貸客戶’有200余人,涉案資金1000余萬元。”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區分局副局長魏東介紹。

  2015年初,陳某某、來某等人就在西湖區從事“車貸”業務,由業務組負責尋找客戶、談借款條件、家訪驗車,財務組簽訂合同、收放款、催款,“法務組”負責拖車扣車、談判、索要違約金,在借款業務中通過虛增債務,肆意認定違約,再以扣車、談判、威脅等手段隨意索要虛增的債務、“違約金”、“拖車費”、“誤工費”等。

  據警方介紹,“套路貸”不同於一般民間借貸,民間借貸是在法律規定的利率范疇內營利,“套路貸”則以追討虛增債務非法斂財。“套路貸”不屬於民間借貸,其本質是違法犯罪。

  警方提醒,“套路貸”一般有5個特征:

  一是制造民間借貸假象。犯罪嫌疑人對外以“小額貸款公司”名義招攬生意,並以個人名義與被害人簽訂借款合同,騙被害人簽訂顯然不利於被害人的合同,有的還要求借款人辦理上述合同的公証手續。

  二是制造銀行流水痕跡,形成“銀行流水與借款合同一致”的証據。有的犯罪嫌疑人刻意讓被害人抱著提取出的現金照相,制造被害人已取得虛增款額的假象。

  三是單方面肆意認定違約,並要求全額償還“虛增債務”,“虛增債務”往往大於本金數倍甚至數十倍。

  四是惡意壘高借款金額。在借款人無力償還情況下,犯罪嫌疑人介紹其他假冒的“小額貸款公司”(或其他公司)與借款人簽訂新的更高數額的“虛高借款合同”予以“平賬”,進一步壘高借款金額。

  五是軟硬兼施“索債”,滋擾借款人及其近親屬的正常生活秩序。

  如何防范落入“套路貸”陷阱?發現被騙后如何依法維權?杭州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刑偵支隊支隊長賈勤敏認為,廣大市民群眾應進一步增強法律意識,到各類銀行等正規金融機構貸款,不要輕信無金融從業資質的個人、公司發布的各類無抵押免息貸款廣告信息。一旦發現被騙,應盡可能保存相應証據資料,並及時報警。


  《 人民日報 》( 2018年05月07日 11 版)

(責編:李棟、趙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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