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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綱給出金融業開放准則 遵循三大原則

崔啟斌
2018年04月12日08:42 | 來源:北京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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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商報訊(記者 崔啟斌 實習記者 宋亦桐)新上任1個多月的中國人民銀行行長易綱,在博鰲亞洲論壇“貨幣政策的正常化”分論壇上宣布進一步擴大金融業對外開放的具體措施和時間表。據了解,此次措施遵循金融業對外開放三大原則,覆蓋保險、銀行、券商、信托、消費金融等多個領域。分析人士認為,隨著金融市場進一步開放,中外資金融機構的業務競爭必將加劇,需要盡快激勵我國金融機構的改革意識,提高其金融業務的核心競爭能力。

  三大原則

  易綱宣布,下一步金融業的開放將遵循以下三個原則:第一個原則是准入前國民待遇和負面清單原則。第二個原則就是金融業的對外開放和匯率形成機制的改革,和資本項目可兌換的改革進程要相互配合,共同推進。第三個原則是在開放的同時要重視防范金融風險,使得金融監管的能力要與開放的程度相匹配。

  今年是改革開放40周年,國家主席習近平4月10日在博鰲亞洲論壇2018年年會開幕式上的主旨演講中表示,要大幅度放寬市場准入,在金融業方面,去年底宣布的放寬銀行、証券、保險行業外資股比限制的重大舉措要確保落地﹔加快保險行業開放進程,放寬外資金融機構設立限制,擴大外資金融機構在華業務范圍,拓寬中外金融市場合作領域。

  11項措施年底落地

  對於未來金融開放的具體時間表,易綱透露,最近幾個月預計落地的措施包括:第一,取消銀行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外資持股比例限制,內外資一視同仁,允許外國銀行在我國境內同時設立分行和子行。第二,將証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貨公司、人身險公司的外資持股比例上限放寬至51%,三年以后不再設限。第三,不再要求合資証券公司境內股東至少有一家証券公司。第四,為進一步完善內地和香港兩地股市互聯互通的機制,從今年5月1日起把互聯互通每日的額度擴大4倍。第五,允許符合條件的外國投資者來華經營保險代理業務和保險公租業務。第六,放開外資保險經紀公司經營的范圍,與中資機構一致。

  易綱還宣布了其他將要在今年底以前推出的五項措施:第一,鼓勵在信托、金融租賃、汽車金融、貨幣經濟、消費金融等銀行業金融領域引入外資。第二,對商業銀行新發起設立的金融資產投資公司和理財公司的外資持股比例不設上限。第三,大幅度地擴大外資銀行的業務范圍。第四,不再對合資証券公司的業務范圍單獨設限,內外資一致。第五,全面取消外資保險公司設立前需開設兩年代表處的要求。

  直面“雙刃劍”

  在中南財經政法大學金融協創中心研究員李虹含看來,這些全面而具體的措施,覆蓋金融業各大領域,在開放的廣度與深度上均與以往有所不同,有望引領金融開放的新浪潮。

  麻袋研究院研究總監路南認為,金融市場的進一步開放將有利於推動金融服務的進一步豐富和創新,補充國內不同層次客戶需求,讓原來獲得金融服務不充分的客群有機會得到更高質量的服務。其次,金融市場開放促進國內市場機構的競爭能力增強,在良性競爭與合作中優化中國資本市場格局,資本市場將持續健康發展。另外,中國金融機構也將迎來全球布局和經營的新機遇,通過與外資合作,將投資渠道和服務擴展到全球,有利於擴大業務規模、改善盈利。

  不過,分析人士認為,擴大金融業對外開放格局將是一把雙刃劍。李虹含指出,在提高金融機構效率、促進經濟發展的同時,國內金融機構及監管機構將面臨挑戰。“外資金融機構的進入將使貨幣政策傳導機制發生變化,當國內貨幣政策的意圖發生變動時,它們會通過轉向國外市場加以規避,這必然會弱化貨幣政策效應。同時中外資金融機構的競爭勢必會加劇,必須盡快激勵國內金融機構的改革意識,提高其核心競爭能力。”

  對於金融對外開放將面臨的監管問題,易綱強調,在擴大金融開放的時候一定要加強金融監管,同時對各類所有制,不管是中資還是外資,都要依法合規進行一視同仁的審慎監管。

(責編:李棟、趙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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