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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金協會規范債務催收:超法定部分不得催收 留三個月整改期

2018年03月28日20:55 | 來源: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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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發起《催收自律公約》倡議。(人民網記者李彤 攝)

人民網北京3月28日電 (記者李彤)長期以來,暴力催收在互聯網金融行業飽受詬病,如何規范逾期債務催收行為考驗著行業發展的智慧。今日,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在京發起《催收自律公約》倡議,並與部分網絡借貸、互聯網銀行等機構簽署了《互聯網金融逾期債務催收自律公約(試行)》。

近年來,互聯網金融快速發展,在滿足部分人群消費性、應急性借款需求的同時,也存在通過暴力、恐嚇、侮辱、誹謗、騷擾等方式進行不當催收的亂象,侵犯了人民群眾合法權益。

據介紹,《催收自律公約》適用於規范互聯網金融逾期債務催收行為,確立了遵紀守法、規范審慎、保護隱私、嚴格自律的基本原則,從失信懲戒、業務管理、人員管理、信息管理、外包管理、投訴處理等方面作了具體規定。明確了債務催收行為的正負面清單,設定了執行與懲戒機制。

“互聯網金融債務催收問題復雜嚴峻,引導和規范互聯網金融債務催收行為已成為行業發展當務之急。”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會長李東榮在活動上表示,協會所有會員單位在開展互聯網金融逾期債務催收時,應當以身作則,嚴格遵守《催收自律公約》要求。希望從業機構結合《催收自律公約》試運行情況積極提出意見,分享實踐經驗,持續完善公約內容。

李東榮認為,債務催收僅作為債務違約后一種減少損失的處置措施,屬於貸后管理的一部分,絕不能把它作為主要的風控措施。

在活動現場,中國人民銀行金融市場司副司長鄒瀾表示,《催收自律公約》填補了規范互聯網金融債務催收行為的制度空白,將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形成有力支撐,有利於行業長遠發展,有利於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協會要持續開展消費者知識教育和信用意識教育,進一步完善行業信用信息基礎設施,創造良好信用環境。”他說。

記者梳理發現,《催收自律公約》明確指出,“對債務人收取的綜合資金成本超出國家相關法律規定的,不得對超出部分進行催收”“從業機構所開展的催收活動應在系統內進行記錄,相關數據應保存5年以上”“因外包管理不力,造成損害債權人、債務人及相關當事人合法權益的,從業機構應承擔相應責任”“公約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整改期不超過3個月。”

(責編:馮粒、趙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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