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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延型養老險“爽約”  落地還須細化規則

2018年02月01日08:19 | 來源:証券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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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稅延型養老險“爽約” 落地還須細化規則

  隻聞樓梯響,不見人下來。

  推進了多年的稅延型養老保險本應在2017年年底之前正式試點,不過,時間已至2018年年初,依然沒有試點的消息。無論是保險監管機構還是保險公司,此前都表示已經做好了試點稅延型養老保險的准備。稅延型養老保險“爽約”2017年的原因何在?業內分析人士認為,主要原因可能在於稅延的具體方案尚未定下來,細節還有待明確。

  准備期長達10年

  從2007年天津濱海新區被列為個人稅延型養老保險試點地區至今,我國為這一險種的正式面世已經准備了約10年。但由於多方面因素,目前尚未正式啟動。這一次,原本計劃在2017年年底前啟動的試點再一次“爽約”。

  2017年,關於稅延型養老保險的話題從未間斷。3月份,財政部相關負責人表示,對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涉及的相關政策和技術問題,已基本形成政策建議。6月份,保監會副主席黃洪表示,“保險業已經基本做好了稅延養老險試點的准備工作”。7月份,國務院印發的《關於加快發展商業養老保險的若干意見》明確指出,2017年年底前啟動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這被業內人士廣泛視為真正的轉機即將出現,稅延型養老保險將邁出實質性步伐,稅收政策的推動為稅延型養老發展進入快車道留下了想象空間,也有望成為推動養老“三支柱”協同發展的重要力量。

  11月份,25家保險機構參加稅延養老險座談會,新華保險稅延型養老保險業務負責人表示,已經做好了試點該產品的准備,同時,還有多家險企負責人也表示做好了准備,隻待發令槍響。

  遺憾的是,時間悄然滑至2018年,試點依然沒有動靜。

  一位不願具名的業內人士表示,預計稅延型方案還需要更多的時間,一個現實的矛盾是:如果稅延方案可以讓消費者納稅額大幅減少,財政部可能需要慎加考慮,而如果稅延方案無法讓消費者感受到真正的“優惠”,其對市場的激發作用就將十分有限,要在二者之間找到一個平衡點並非易事。稅優健康險的試點實踐便是例子,由於稅收優惠力度有限、投保方式受限等原因,該險種推向市場后的實際效果不及預期。數據顯示,截至2017年4月底,試點一年多以來,稅優健康險共銷售了69625單,實收保費1.26億元。“稅延型養老險和稅優健康險存在相似的問題。”該人士表示,稅延型養老險方向確定無疑,但實操細則落地不易。

  稅延型政策拉動有限

  “發展商業養老保險不能靠單方面的力量,而要統籌考慮、系統推動。”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保險室副主任朱俊生表示。

  他表示,我國政府主導的基本養老保險“一柱獨大”,繳費負擔沉重,遠高於世界上大多數國家的繳費率。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負擔沉重擠壓了商業養老保險的發展空間,也造成我國養老金體系的結構失衡。因此,在養老保障體系改革和政策調整中,要充分考慮商業養老保險與基本養老保險之間的互動關系,有效降低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比例,為商業養老保險的發展提供空間。“如果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負擔不下降,單靠稅收遞延政策對商業養老保險的拉動作用可能有限。”他表示。

  平安証券的研究指出,政策引導和稅優力度將會成為未來發展的關鍵。如果稅收優惠力度不足,那麼商業養老保險相對於傳統的各類投資渠道優勢並不明顯,人們也沒有偏向商業養老險的意願,反而在理解和操作的便捷性、收益的直觀性等方面不及傳統投資方式。因此,如何制定一個合理的稅延方案,真正激發市場潛力十分關鍵。對此,朱俊生提出,應建立雙重稅收優惠模式,提高商業養老保險的需求。一方面,實行EET稅收優惠模式,即繳費和投資環節不繳稅,在領取環節繳稅。但該模式能覆蓋的人群很有限(目前我國納稅群體約2800萬人),且對中等收入人群的吸引力較小。因此,還應實施TEE稅收優惠模式,即稅后繳費,在投資和領取環節均不繳稅,這將有助於增加養老金賬戶持有人的選擇,擴大其覆蓋面,提高稅收優惠政策的惠及范圍,提升商業養老保險需求。

  整體來看,從提出計劃到落地實施,稅延型商業養老保險可能還有一段崎嶇的路要走。保險行業仍然在期待政策春風,期待商業保險市場的大發展。(冷翠華)

(責編:朱江、仝宗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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