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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管283號文:致134號文落地后首個開門紅“雨雪交加”

2018年02月01日08:19 | 來源:証券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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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監管283號文:致134號文落地后首個開門紅“雨雪交加”

  亂象不休,須用重典。

  元旦前夕,保監會發布《關於組織開展人身保險治理銷售亂象打擊非法經營專項行動的通知》(下稱“保監會283號文”)。業內人士認為,從具體行動來看,銀郵渠道是“治亂打非”行動盯防的重點﹔從時點來看,該專項行動針對開門紅時期的意圖較為明顯。他們指出,在《中國保監會關於規范人身保險公司產品開發設計行為的通知》(簡稱“134號文”)落地后的首個開門紅,監管下發283號文,無疑會導致險企的開門紅業績受到負面影響,尤其是對中小險企影響較大。

  銀郵渠道是亂象重災區

  住在某縣城的張勤(化名)女士前不久拿著兒女孝敬的2萬元錢准備去銀行存起來,回家時卻帶回了一張投連險保單。“銀行的工作人員跟我說這個收益率比存錢高多了。”張勤高興地對她女兒說。不過,對於什麼是投連險,是哪家公司的保險之類的問題,張勤並沒有弄明白,在她看來,這就是一個比銀行利息要高的理財產品。

  事實上,這正是人身險銷售亂象之一:將保險混同理財產品進行銷售,也是“治亂打非”行動重點治理的問題之一。“重點整治保險公司、保險中介機構和保險銷售從業人員將保險產品混同為銀行存款或理財產品進行銷售、‘存單變保單’,將保險產品與存款、國債、基金、信托等進行片面比較或承諾、夸大收益等問題。"保監會283號文提出。

  整體來看,“治亂打非”專項行動將對四大亂象問題進行重點整治,包括銷售亂象、渠道亂象、產品亂象以及非法經營的問題。

  “透過幾大整治重點的具體內容可以看出,銀郵渠道是此次行動重點盯防的對象。”一位分析人士指出。例如,在整治渠道亂象時,上述通知提出,要重點整治保險中介機構特別是銀郵代理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擅自印制使用保險產品宣傳資料,使用“商業銀行和保險公司聯合推出”等類似宣傳用語混淆保險經營主體、誤導保險消費者,以及在客戶投訴、退保等事件發生時消極處理、拖延推諉等問題。

  在整治產品亂象的問題上,保監會283號文提出,要“重點整治保險公司、保險中介機構特別是銀郵代理機構和保險銷售從業人員通過發布拼噱頭、博眼球等不實信息,不如實、准確介紹產品責任、功能和保險期間,欺騙、誤導保險消費者等違法違規問題。”上述業內人士表示,在此文件中,保監會多次用到“特別是”的字眼,說明了在銀郵渠道存在較為嚴重的銷售亂象問題,也因此成為重點盯防的對象。

  在治亂打非的多項措施中,監管抽查是其中之一。保監會提出,各保監局選取部分保險公司和保險中介機構“特別是銀郵代理機構進行監管抽查”,再一次表明了態度。

  龍頭險企佔有率將提升

  值得注意的是,保監會283號文發布時正值壽險公司啟動開門紅,而其要求的自查整改報告要在4月1日之前完成,正好覆蓋了整個一季度。因此,該政策劍指開門紅亂象的意圖也較為明顯。

  每年一季度尤其是1月份的業績關系著很多壽險公司全年度的業績,業界常有“開門紅,則全年紅”的說法。而在這一時期,為了沖業績、拼市場,銷售亂象的問題往往就更為突出。

  例如,近期,關於某險企被另一保險公司接管的謠言在部分保險從業人員的微信中流傳,也有險企利用其他險企受到監管處罰的契機向車險消費者發送不實短信。這種故意制造或傳播虛假信息進行銷售誤導的現象在開門紅時期更為嚴重。此時,保監會283號文的出現無異於給銷售亂象敲響了警鐘。

  “以銀保渠道為主的中小壽險公司受影響最大。”中金公司研究認為。根據保監會公布的消費投訴情況,2017 年前三季度萬張保單投訴量位居前十的主要為中小保險公司。銀保渠道為主的中小壽險公司的誤導銷售、長險短做、套費等現象較為嚴重,因此預計受影響較大。

  該研究指出,由於目前行業普遍存在誤導銷售、套費等問題,預計此次嚴打的力度可能較高,因此,專項行動會對險企一季度規模增長帶來一定的負面影響。

  “由部分中小激進險企造成的銀保渠道惡性競爭亂象有望成為歷史,利好行業長期健康發展。”東北証券分析師指出。在134號文等一系列監管政策下發后,大型險企有望獲得競爭優勢。該分析師指出,上市險企去年10月份-11月份就拉開了開門紅序幕,而部分中小險企9月底才向監管機構送報符合新規的產品材料,11月底至12月上旬才獲得批文。產品的率先落地為上市險企在產品培訓、市場推廣上爭取更多的時間,搶佔先機,今年開門紅期間龍頭險企市場佔有率或將進一步提升。(冷翠華)

(責編:朱江、仝宗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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