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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新年首開支付機構罰單

劉雙霞
2018年01月23日08:10 | 來源:北京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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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續去年的強力監管,2018年央行對第三方支付的監管也未有鬆懈。1月22日,北京商報記者注意到,央行重慶營業管理部近日公布了9張罰單,其中第三方支付機構重慶市錢寶科技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錢寶科技”)佔了3張。在分析人士看來,2018年支付行業依舊會延續強監管的態勢,包括無証支付、備付金挪用、收單領域的不規范操作、反洗錢監控等方面,會是監管持續關注的高壓線。

  錢寶科技領新年首張罰單

  據央行重慶營管部罰單顯示,錢寶科技因“違反有關反洗錢規定的行為”,被處以罰款190萬元,並對2名相關責任人員分別處以2萬元、3萬元罰款,做出行政處罰決定日期為2018年1月12日。

  錢寶科技也成為央行在2018年公示出來的第一家被處罰的支付機構。據了解,2011年12月,錢寶科技獲得第三方支付牌照。2016年12月22日,錢寶科技的支付牌照獲得央行續展,有效期至2021年12月21日。目前,錢寶科技持有互聯網支付和銀行卡收單牌照。

  事實上,從去年開始,“吃”罰單已經成為第三方支付行業的常態。據統計,2017年央行對第三方支付共開出逾百張罰單,累計金額超過2800萬元,約為2016年罰單數量的3倍。

  從目前披露的信息來看,“吃”到2017年最后一張支付機構罰單的是易生支付。1月3日,央行廈門市中心支行公布的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表顯示,易生支付有限公司廈門分公司因違反反洗錢相關法律規定被罰25萬元,同時,1名高級管理人員也被罰2萬元。不過,做出處罰日期為2017年12月29日。易生支付官網顯示,其是易生金服旗下專業第三方支付公司,是全國首批獲得支付業務許可証(互聯網支付、預付卡發行與受理)的非金融服務機構,並於2016年8月12日順利續展,並獲得“銀行卡收單(全國)、移動電話支付”兩項支付業務許可增項。

  北京商報記者梳理發現,在眾多的違規原因中,違反反洗錢規定是重災區之一。據不完全統計,自央行發牌以來,對於反洗錢違規行為開出的罰單已有不下20張,翼支付、杉德支付、嘉聯支付和盛付通支付等機構都曾因此“吃罰單”。

  28家支付機構被注銷牌照

  近兩年,央行不斷收緊第三方支付業務監管。除了開罰單,收緊牌照發放也成為監管一大手段。從2011年4月底簽發首批第三方支付牌照算起,在過去六年半的時間,央行總計發出了271張支付牌照。在2015年,央行注銷2張支付牌照,結束了第三方支付牌照“隻發不撤”的歷史。經過五批支付牌照續展后,央行共注銷28張支付牌照,支付牌照剩余243張。

  此前,央行有關部門負責人就指出,“將以續展工作為契機,對機構是否繼續具備支付業務經營資質、所從事支付業務是否具備可持續發展能力等進行審查,審慎做出續展決定,推進市場清理整頓,淨化行業發展環境”。

  值得關注的是,除了持牌支付機構,市場上也有許多無相關資質的企業在從事支付業務。對此,監管層表態稱將加大對無証經營支付業務行為的整治力度。針對部分機構無証經營支付業務問題,央行支付結算司副司長樊爽文指出,央行會同12個部門制定專門方案,組織開展風險專項整治,取得明顯成效,截至2017年5月31日,全國已摸排確認的無証經營支付業務機構共243家。

  監管仍將延續高壓態勢

  對於2018年支付行業的監管態勢,蘇寧金融研究院互聯網金融中心主任薛洪言指出,今年依舊會延續強監管的態勢,在整治各類違法違規操作方面依舊會不遺余力,包括無証支付、備付金挪用、收單領域的不規范操作、反洗錢監控等方面,會是監管持續關注的高壓線。

  “2018年,監管也會更加關注市場公平競爭問題,對於行業內盛行的補貼現象將會保持關注。”薛洪言進一步指出。北京商報記者注意到,央行去年12月發布的《中國人民銀行關於規范支付創新業務的通知》(銀發〔2017〕281號)劍指第三方支付“補貼”現象,281號文指出,嚴禁第三方支付機構採用低價傾銷、交叉補貼等手段破壞市場秩序。市場人士分析稱,支付寶和微信為了爭奪市場份額,每年都不惜下血本燒錢來培養用戶習慣,但今年,兩家在市場打法上一定有所改變,無法再繼續通過“補貼”、“傾銷”的方式搶佔市場。

  此外,接入網聯也是第三方支付機構今年的一大挑戰。2017年8月,央行支付結算司印發《中國人民銀行支付結算司關於將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由直連模式遷移至網聯平台處理的通知》,要求各銀行和支付機構應於2017年10月15日前完成接入網聯平台和業務遷移相關准備工作,旨在整治用戶資金安全、金融詐騙及資金沉澱等問題。根據央行要求,自2018年6月30日起,支付機構受理的涉及銀行賬戶的網絡支付業務全部通過網聯平台處理。

  薛洪言指出,網聯成功切量后,支付機構的直連行為也將成為監管關注的重點,同時,個人信息保護也會是重中之重,支付公司在個人信息的獲取和使用環節,將面臨更多的監管約束。

(責編:李棟、趙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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