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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監會防風險攻堅戰方案提三大“重點防范”

2018年01月18日08:41 | 來源:証券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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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提出,重點防范險資違規投資風險,特別是逃避關聯交易監管、向特定人輸送利益的風險。重點防范非理性並購、炒作股票、通過金融產品嵌套違規開展不動產投資、短錢長投等激進投資風險。重點防范投資失敗導致大額損失的風險

1月17日,保監會下發《打贏保險業防范化解重大風險攻堅戰的總體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旨在進一步加強保險業風險防控,提升風險防范能力,嚴守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底線。《方案》指出,用三年時間,做好保險業重點領域風險防控與處置、堅決打擊違法違規保險經營活動以及加強薄弱環節監管制度建設等三大任務。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保險室副主任朱俊生昨日對《証券日報》記者表示,《方案》下發主要是為了防風險,即加強保險業風險防控,提升風險防范能力和水平,防止發生系統性風險。對行業的影響主要體現為:進一步重視風險防范,從制度和機制上解決行業此前存在的一些突出風險問題,這有利於行業的長期穩健與可持續發展。但由於強調防風險,可能會影響行業的業務增長與規模。另外,一些監管措施可能會使行業原來存在的隱形風險顯性化。

保監會稱,當前和未來一個時期,雖然保險業風險總體可控,但面臨的形勢依然十分嚴峻。從外部環境看,國際國內經濟金融形勢錯綜復雜,各種風險和矛盾變化的不確定性可能給保險業帶來較大的影響﹔從行業內部看,保險業正處於防范化解風險攻堅期、多年積累深層次矛盾釋放期和保險增長模式轉型陣痛期的“三期疊加”階段,一些重點領域和重點公司的風險逐步暴露,各類違法違規亂象叢生,特別是少數問題公司風險、公司治理失效風險、資金運用風險、保險風險、資本不足風險、新型保險業務風險、外部傳遞風險、群體性事件風險等重大風險因素不容忽視,保險業風險防控工作不能有絲毫懈怠。

《方案》將三大任務具體細化成21小項。具體來看,在重點領域風險防控與處置方面,《方案》具體列出8項任務,包括防控和處置少數問題公司風險、公司治理失效風險、資金運用風險、保險業務風險、資本不足風險、新型保險業務風險、外部風險傳遞與沖擊、群體性事件風險等。

在防控和處置資金運用風險方面,《方案》提出,重點防范保險資金違規投資風險,特別是逃避關聯交易監管、向特定關系人輸送利益的風險。重點防范非理性並購、炒作股票、通過金融產品嵌套違規開展不動產投資、短錢長投等激進投資風險。重點防范投資失敗導致大額損失的風險。

對此,朱俊生認為,這主要重申之前防范和處置資金運用保險的主要關切點,包括逃避關聯交易監管、向特定關系人輸送利益的風險、此前舉牌中暴露出的激進投資風險以及市場風險等,有利於進一步規范險資投資以及險資理性參與資本市場建設。

就影響來看,朱俊生表示,短期有可能會在一定程度上影響險資對股票、股權投資的規模,但長期來看有助於險資規范的運作以及與資本市場之間形成良性互動。

另外,對於近期頻出罰單的違法違規保險經營活動,保監會列清了五項堅決打擊的重點,包括違規出資和違規股權交易行為、違規投資行為、非法集資行為、數據造假行為、銷售誤導行為和理賠難。

最后,在加強薄弱環節監管制度建設方面,也列出8項任務。內容涉及“改進資金運用監管制度”、“改革市場准入制度”以及“改進公司治理監管制度”等。

“改進資金運用監管制度也是非常必要的。”朱俊生認為,因為有些風險的產生與一些制度空白或制度缺陷是相關的。從制度上去改進,有助於從根源上防范風險。終身追責制度有助於遏制機會主義和道德風險。

(責編:李棟、趙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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