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對3宗買賣 和減持股票違規行為發監管函
2018年01月13日09:05 | 來源:証券日報
原標題:深交所對3宗買賣 和減持股票違規行為發監管函
2018年1月5日至11日期間,深圳証券交易所共對5宗違規行為發出監管函,2宗涉及信息披露違規,3宗涉及買賣和減持股票違規,發出重組問詢函5份、關注函12份、其他函件39份。2018年1月8日至12日,深交所共對119起証券異常交易行為進行調查,涉及開盤虛假申報、盤中拉抬、盤中打壓、全日虛假申報、大額封漲跌停等異常交易情形,及時採取了監管措施。共對29起上市公司重大事項進行核查,並上報証監會13起涉嫌違法違規案件線索。同期,針對客戶交易行為管理職責履行不到位的一家會員、七家會員,深交所分別採取了約見談話、口頭警示的監管措施。
上述2宗涉及信息披露違規中,一是安徽安凱汽車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土地使用稅返還款5,867,393.27元,該筆政府補助超過公司2016年度經審計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淨利潤的10%,公司未按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二是長春奧普光電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在2016年利潤分配預案中披露的公司5%以上股東在利潤分配方案披露后6個月內無減持計劃與實際情況不一致,且相關股東未及時提醒上市公司更正。
3宗涉及買賣和減持股票違規中,一是金科地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黃紅雲買賣公司股票行為構成短線交易。二是新華聯文化旅游發展股份有限公司監事吳一平於公司2017年度業績預告敏感期違規買入公司股票。三是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副總經理何雪晴減持公司股票10萬股,未按規定預先披露減持計劃。
(責編:李楠樺、曹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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