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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集合競價上線 新三板迎公開市場時代

2018年01月03日08:22 | 來源:証券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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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新三板改革政策將逐個落地,根據新轉讓細則,盤后協議轉讓、集合競價轉讓將於1月15日落地,屆時做市、競價、協議三種方式將全部實施,細分為集合競價、盤后協議轉讓與特定事項協議轉讓、做市轉讓。此外,新分層管理辦法、新信息披露細則也已正式實施,今年陸續對應施行。

  有業內人士表示,新三板引入集合競價,在基礎層、創新層實施差異化撮合頻次,推出盤后協議轉讓,以及鞏固優化做市轉讓,這意味著新三板進入了混合交易時代。而且集合競價轉讓方式的推出,以及未來可以根據市場需要調整集合競價的撮合頻次,這意味著新三板邁進了公開市場時代。

  據記者了解,2018年4月30日挂牌企業披露年報完畢后,全國股轉系統將啟動2018年的市場分層調整工作。這意味著5月份將正式啟動分層調整。

  據聯訊証券新三板研究院統計測算,採用新分層標准后,以當前數據模擬計算,2018年維持創新層加上新進創新層的企業,合計將有830家。但在2018年4月30日前,隨著2017年報財務數據的變化、股票交易數據的變化,以及合格投資者人數的變化,預計屆時符合創新層新進和維持的企業數據將會超過1000家(目前有1353家創新層企業)。但無論如何,這種情況的出現意味著2018年度創新層將有可能出現不僅沒有大幅擴容,反而有所縮水的局面。

  聯訊証券研究院新三板負責人彭海在接受《証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可以預見,2018年及今后,基礎層企業想要闖進創新層,難度極大,未來創新層要想大幅擴容也將是一件很有難度的事情。但分層標准的調整對基礎層企業未必是一件壞事,在共同標准的作用下,預計一部分基礎層企業將在合格投資者人數和股票發行上多下功夫,從而將在客觀上刺激新三板市場流動性和融資功能的提升。

  除了交易制度、分層改革之外,信息披露制度改革主要是為了實現市場不同層次信息披露的差異化。創新層公司股東人數較多,股票交易的撮合頻次較高,因此公眾化程度更高,須適度提升信息披露強度,在原規則要求披露年度報告、半年度報告的基礎上,增加了創新層企業披露季度報告的要求,創新層公司還新增了“業績快報”與“業績 預告”制度。而基礎層公司信息披露強度基本保持不變。

(責編:李棟、趙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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