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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發布條碼支付規范 支付寶微信受影響大

2017年12月29日08:21 | 來源:廣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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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廣州日報訊 (全媒體記者林曉麗)央行近日印發《條碼支付業務規范(試行)》(下稱《規范》),將於2018年4月1日起實施。有分析師認為,新規對用戶日常的便捷支付基本沒有影響,不過央行叫停“燒錢”“補貼”方式,將對支付寶和微信帶來一定的影響,用戶獲得線下優惠也將大幅減少。

  靜態掃碼單日限額500元

  央行指出,條碼支付有一定技術風險。對於用戶主動掃碼(主掃)和出示付款碼被掃付款(被掃)模式,由於被掃的安全性相對更高,綜合安全和便捷因素,在對靜態條碼做出一些技術要求之外,央行通過對靜態條碼限額方式引導用戶更多使用被掃模式,但對於小微商戶廣泛使用的主掃模式也並未完全限制。

  央行對條碼支付根據技術安全等級的不同進行交易限額。無論銀行還是支付機構,對於動態條碼,如果採用包括數字証書或電子簽名在內的兩類(含)以上有效要素進行驗証的話,單日交易限額可以與客戶自主約定。如果採用不足兩類有效要素進行驗証單日限額1000元。而是用靜態條碼支付的無論何種交易驗証方式,單日均不超過500元。

  市場統計表明,條碼支付業務量的95%是單筆500元以下的小額交易。這意味著限額要求對用戶日常生活的便捷支付基本沒有影響。

  不得濫用市場地位

  不過,預計新規落地后,用戶線下支付獲取補貼,鼓勵金、滿減之類的各種優惠將大幅減少。

  央行指出,不能為了追求短期的市場份額,採取“燒錢”“補貼”等不當競爭手段。融360分析師認為,目前支付寶和微信幾乎壟斷了市場,為了爭搶用戶、培養用戶的消費習慣不惜大肆燒錢。而條碼支付規范實施之后,也將對支付寶和微信帶來重大影響。

  《通知》還要求,非銀行支付機構(以下簡稱支付機構)向客戶提供基於條碼技術的付款服務的,應當取得網絡支付業務許可﹔支付機構為實體特約商戶和網絡特約商戶提供條碼支付收單服務的,應當分別取得銀行卡收單業務許可和網絡支付業務許可。另外,支付機構不得基於條碼技術,從事或變相從事証券、保險、信貸、融資、理財、現金存取等業務。

(責編:李棟、趙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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