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
人民網>>金融

央行三方面優化自動質押融資業務

2017年12月16日08:30 | 來源:証券日報
小字號

  從融資空間、融資利率和質押債券范圍等方面對自動質押融資業務進行了優化

  ■本報記者 閆立良

  12月15日,央行發布消息稱,已於日前發布了《中國人民銀行自動質押融資業務管理辦法》,自2018年1月29日起實施,原2005年發布的《中國人民銀行自動質押融資業務管理暫行辦法》同時廢止。《管理辦法》從融資空間、融資利率和質押債券范圍三個方面對自動質押融資業務進行了優化。

  央行有關負責人在接受記者提問時指出,目前的《暫行辦法》是2005年施行的,隨著形勢變化,《暫行辦法》中關於融資余額上限、融資利率等方面的規定已相對滯后,關於合格質押品、成員機構資質等方面的規定也有進一步完善的空間。

  該負責人強調,為進一步優化自動質押融資業務,提高支付清算效率,央行決定將《暫行辦法》修訂為《管理辦法》。《管理辦法》與《暫行辦法》的主要區別體現在三個方面:一是擴大成員機構融資空間。開發性和政策性銀行、國有商業銀行、郵政儲蓄銀行的融資余額上限由實收資本的2%提高至4%,全國性股份制銀行由實收資本的2%提高至10%,城商行等其他金融機構由實收資本的5%提高至15%﹔二是統一自動質押融資利率。日間和隔夜自動質押融資利率均按業務發生時的隔夜常備借貸便利(SLF)利率確定,其中日間融資利息按小時計算,隔夜融資利息按實際佔款天數計算,鼓勵機構縮短資金使用時間﹔三是擴大質押債券范圍。合格質押債券范圍由國債、中央銀行債券、政策性金融債券等擴大到央行認可的地方政府債券及其他有價証券。

  “由於自動質押融資業務的觸發條件是金融機構臨時耗盡全部准備金仍不夠清算所需,啟用門檻較高,因此本質上屬於清算便利安排而非流動性工具。”該負責人強調,而且,由於絕大多數融資為日間透支、日終償還,對基礎貨幣總體沒有影響,也不會影響央行對銀行體系流動性的管理。

(責編:李棟、趙爽)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