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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金融企業應帶頭落實中央重大戰略部署

2017年09月25日16: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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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一度的兩會如期召開,作為人大代表,對於每年的兩會,賴小民都有著凝重的使命感。雖然是國家四大資產管理公司之一的領頭人,賴小民關注的不僅僅的是金融,不僅僅是資產管理,還有社會責任,尤其是關注中央金融企業對於中央重大戰略部署的貫徹落實和擔當精神。賴小民提出了十幾項建議,以無愧於人大代表這一神聖稱謂。

中央金融企業應把支持精准扶貧作為重大政治任務來完成

推進精准扶貧、精准脫貧,是新時期黨中央作出的重大戰略部署。賴小民認為,中央金融企業作為國有企業,更要把為國家、社會創造可持續增長價值作為企業發展的重要指導方針,主動承擔央企社會責任,將精准扶貧作為重大政治任務,做到多政策、多途徑和多方式綜合發力,扎實有效開展精准扶貧工作,將積極投入脫貧攻堅戰作為企業參與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使命要求。

據悉,中國華融自2002年承擔宣漢縣定點扶貧任務以來,截至2016年底累計投入扶貧資金2880萬元,捐款、捐物1100多萬元,從產業扶持、基礎設施建設和助學濟困三個方面實施扶貧項目,幫助宣漢縣解決了一批教育、民生和基礎設施建設等問題。

賴小民也不無憂慮,他說,當前我國精准扶貧在實際推進過程中存在一些亟須糾正的問題,主要包括:中央金融企業在貧困地區的覆蓋率偏低,金融供給不足﹔貧困地區融資渠道較少,符合貧困戶需求的信貸產品創新不足﹔貧困地區產業結構單一,針對貧困地區的差異化支持政策不足﹔專項扶貧資金投入力度不足,持續發展能力不強﹔扶貧對象精准識別難。

為此,賴小民從政府、財政以及金融等視角提出五項建議:

第一,通過差別化貨幣政策和監管政策,鼓勵中央金融企業在貧困地區設立銀行、証券、保險等金融機構分支機構。一是擴大貧困地區金融網點覆蓋率。在成本可算、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允許中央金融企業到農村貧困地區投資、收購、新設金融機構或增加網點,在大力發展農村金融機構的同時,鼓勵和支持發展適合農村需求特點的多種所有制金融組織,適當放寬金融機構准入限制。二是增強現有銀行業金融機構的服務功能。大型商業銀行有責任、有義務到農村貧困地區設立分支機構,同時加強現有農村信用社、農村商業銀行和村鎮銀行等地方金融機構的金融服務功能,通過各種形式向農村貧困地區提供金融服務。

第二,支持國有大型商業銀行創新符合貧困戶需求的信貸產品,加大貧困地區信貸投入。

一是創新貧困地區扶貧貸款擔保方式。探索實施以農地、宅基地、林權等作為抵押擔保品,擴大貧困地區抵押擔保品范圍,加大貧困地區電子化金融服務力度。二是加強中央金融企業的同業合作和銀政合作。大型銀行通過當地小微金融機構發放扶貧委托貸款,適當加大貧困地區的信貸投入力度,挖掘存量,優化增量,增加總量,做到發揮各自優勢,實現扶貧社會效益最大化。

第三,加強和財政、扶貧等部門的協作配合,創新融資模式,建立長效對接機制。

一是支持中央金融企業採取多種形式參與定點扶貧項目。通過專項基金、搭橋貸款、銀團貸款、專項債券、PPP等模式,實現新型融資模式與傳統融資模式的完美對接,加大對新型融資模式的宣傳力度﹔二是鼓勵中央金融企業加強與財政、扶貧和金融監管部門的協作。積極探索扶貧資金與信貸資金有機結合的新模式,通過財政貼息,風險擔保等方式撬動信貸資金,利用信貸資金來放大扶貧資金的效用。

第四,多措並舉加大定點扶貧力度,探索發起設立扶貧專項基金。

一是加大對定點幫扶貧困縣的金融支持。有定點扶貧任務的中央金融企業要高度重視所幫扶的貧困縣,想方設法調動多類資源投入到貧困縣的經濟發展,聚焦貧困戶脫貧致富,創新多元化金融扶貧產品和模式,加強金融扶貧資金供給傾斜力度﹔二是發揮中央金融企業資金實力和資本運作優勢,建立扶貧專項基金。發揮鄉村基層組織、農村專業合作組織、資金互助社等組織的信息優勢,完善規范扶貧開發互助資金管理制度。

第五,建議政府部門主動公開扶貧信息,促進中央金融企業更好實現精准扶貧。

一是政府部門要主動和中央金融企業共享貧困戶的基本信息。在合適范圍內向中央金融企業提供貧困縣、貧困村和貧困戶的基礎信息,確保中央金融企業有針對性的實現精准扶貧。二是及時公開扶貧項目的規劃和資金需求。對當地的扶貧產業規劃、重點項目、融資需求等進行及時公開,確保中央金融企業及時掌握貧困項目的實施和進展情況,進一步延續和加強定點幫扶工作,確保扶貧工作取得實效。

推進金融供給側改革,引導資金“脫虛向實”

作為在金融行業摸爬滾打多年的老將,賴小民時刻關注著金融業的問題和發展,尤為關心的是金融資金與實體經濟發展是否偏離的問題。賴小民認為,近一段時期,資金“脫實向虛”的跡象有所加重,主要體現在貨幣與經濟運行背離、金融增長與投資效率背離、資產價格與商品價格背離。資金在金融領域空轉增加,加劇了資產泡沫,積累了系統性風險,抬高了資金成本,這既不利於實體經濟也不利於金融行業健康發展。

具體而言,主要存在以下問題:中性偏寬鬆的貨幣周期加劇金融體系“虛投空轉”﹔流向實體的金融資源存在配置錯位與效率折損﹔金融體系與實體經濟分化割裂將致兩敗俱傷。

他說:“金融交易具有虛擬性,但是實體經濟與虛擬經濟並非簡單的對立關系。金融行業同時也具備實體性,大量金融活動都需要依托實體經濟,金融的利潤也來源於實體經濟。所以,不能把‘脫實向虛’簡單歸結為國內金融市場的相對膨脹。相反,恰是由於中國金融體系與金融市場的發展深度不足,金融資源配置錯位,才導致服務實體經濟不足。”為此,他提出,深化金融改革始終是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金融業深化供給側改革是服務實體經濟的重要推手。

賴小民做了一個形象的比喻說,“人們可以把馬牽到河邊,但卻不能強迫它喝水”,金融服務實體經濟同樣也是這個道理。金融服務實體經濟不是簡單的貨幣刺激,也並非理想中的依靠政府產業政策指導、金融信貸政策扶持等。引導金融資源流入實體經濟還是要靠深化金融供給側改革,通過市場化改革和相應制度重構來解決金融資源錯配的問題。

賴小民提議:暢通貨幣傳導機制,推動金融要素價格市場化﹔提升金融機構風險識別與定價的核心競爭力﹔建立助推“脫虛向實”的現代金融治理體系。

賴小民擔憂地提醒,現代金融的虛擬創新與高杠杆特征,制造了金融業超強的財富創造幻覺。特別是相對寬鬆貨幣環境下,金融財富創造效應大大增強,由此引發虛擬繁榮的假象,加深了金融體系的高風險性與不穩定性,這對以防范系統性風險為目標的金融監管要求越來越高。為此,他建議:一是金融監管改革要更多回歸“風險監管”本位,建立金融風險“全清單”監管體系,提倡將所有的金融活動,無論是金融機構還是從事金融行為的非金融機構,全部按照風險清單納入功能監管框架,完善全風險、全過程監管﹔二是打造“審慎監管”文化,將金融監管相關的法律法規從“審慎監管”角度進行必要的修訂完善﹔三是結合大數據、雲計算等監管技術進步,完善統計監測體系,及時全面了解跨市場交易的資金規模和流向,提高監管對金融風險的警惕性、前瞻性和反應的敏捷性﹔四是在全面改革完善監管之前,當務之急要抓緊建立各監管機構之間的執行流程和監管信息共享機制。

建議構建“區域性國際金融體系”,以服務“一帶一路”戰略

隨著美元步入加息周期和升值周期,利率、匯率、資本流動等金融博弈進一步加劇,傳統的國際金融體系與秩序面臨深刻變革,無論是歐美發達國家,還是新興經濟體,都面臨著應對新的全球經濟治理和國際金融環境的考驗。

賴小民舉例說,從國際經驗看,美國的馬歇爾計劃和日本的“黑字環流”都是與本幣國際化和形成一定區域性國際金融體系相生相伴的。因此,謀劃構建我國具有主導地位的“區域性國際金融體系”,既是對美元體系主導下世界金融風險的防范,更是推動和服務“一帶一路”國家戰略的重要力量。為此,他認為,區域性國際金融體系是一個系統框架,主要表現為以人民幣為區域內貿易、投資、結算的主導貨幣,區域內形成完善的人民幣輸出和回流機制,我國對區域內的金融基礎設施和金融架構能夠實施主導影響,在地區內具有相對主導的金融話語權和影響力。核心邏輯是:產能和資本輸出——貨幣輸出——構建區域金融合作體系——主導影響區域金融體系。

賴小民認為,人民幣首先應立足於周邊國家和“一路一帶”國家的使用,力爭使人民幣成為“一帶一路”國家的主導性區域貨幣。推動我國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金融機構互設跨境分支機構,提高沿線國家金融緊密化程度。

“‘一帶一路’戰略涉及數十個國家和地區,包含多樣化的金融市場環境和制度安排,僅靠單邊努力難以發揮協同作用和應對風險挑戰,需要建立多邊金融合作機制。這一合作機制不僅順應國際金融危機后區域金融發展的客觀要求,更會為我國的國際金融戰略奠定基礎。” 賴小民提出,探索組織“一帶一路”國家共同設立金融穩定基金,牽頭建立區域金融風險援助機制,減緩金融風險的蔓延,我國要在維護區域金融穩定中發揮更大作用,並應逐步形成區域內金融合作和監管協調框架機制,提升我國在“一帶一路”地區的金融影響力和話語權。

風險高發期,需強化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風險化解”功能

當前中國經濟處於“三期疊加”的轉型階段,實體經濟和金融體系因“去庫存、去產能、去杠杆”會產生並釋放一定量的不良資產,經濟金融風險有所上升。在不良資產不斷增多以及亟需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的背景下,需要進一步強化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風險化解”功能。當前,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需要增加資本和資金以提升收購處置不良資產和化解風險的能力。為此,賴小民提議,為充分發揮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金融穩定器”的功能,非常有必要支持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拓展融資渠道,提升其不良資產收購處置和積極防范化解金融風險的能力。

賴小民分析說,當前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融資存在以下三方面的問題:

第一,債務融資存在融資成本高、額度小、期限相對較短以及效率低等問題。

一是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融資渠道一般為同業借款,期限為1-3年,融資渠道單一,同業授信額度有限,成本較高,且在資金監管趨嚴、流動性趨緊、不良風險化解難度加大的背景下,同業借款的額度和期限越來越不能滿足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融資需求。二是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在發行金融債、次級債或私募証券時,融資額度較小,且發行債券審批環節復雜,存在發行效率較低的問題。

第二,A股上市存在審核時間長、排隊較多等問題。

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可通過IPO等方式實現股權融資,例如中國華融和中國信達已在香港H股上市,由於化解和處置大量不良資產,資本消耗較快,目前資本仍然受到一定的約束。因此,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可進一步通過A股上市進行股權融資,但在A股上市的過程中存在諸多的問題。但是A股上市審核時間較長排隊的企業較多,具體上市時間具有不確定性。對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亟需A股上市解決資本約束,化解和處置大量不良資產形成較大的制約。

第三,受資本充足率監管的約束,限制了化解金融風險的能力。

根據監管要求,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最低資本充足率不低於12.5%。以四大金融資產管理公司12.5%的資本充足率為下限,根據2015年末平均資本充足率水平和資本規模進行推算,估計四大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最大可承接規模的剩余空間極其有限,如不進一步採取措施騰挪資本空間或增加資本,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全行業(含地方資產管理公司)現有資本規模能承接的不良資產規模將在近期達到上限,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對不良資產的處置規模和化解金融風險的能力。

賴小民認為,支持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拓展融資渠道,積極發揮化解金融風險作用,應從以下幾方面入手:

第一,拓寬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債務融資渠道。

為支持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更好地處置不良資產和化解風險,一是建議中國人民銀行和財政部允許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發行期限長、低利率的專項金融債券以及在交易所市場、境外市場等發行金融債券,簡化審核程序,同時放鬆相關發債標准,放寬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融資條件。二是建議中國人民銀行對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推行給予政策性金融機構的創新性支持工具。此外,為降低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運營成本,建議財政部給予一定地稅收優惠政策,釋放稅收優惠政策紅利。

第二,通過優先A股上市以及發行二級資本債等方式補充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資本金規模。

一是優先支持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在A股上市募集低成本資金,能夠以較低的成本持續籌集大量資本,為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持續發展獲得穩定的長期的融資渠道,並借此形成良性的資金循環,不斷擴大不良資產處置規模,使得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運用充足的資金處置更多的不良資產。二是建議央行支持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在銀行間市場發行二級資本債、混合資本債等工具,有效補充資本,增強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收購不良資產能力。

第三,採取差異化的監管辦法,減輕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資本壓力。

根據監管要求,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最低資本充足率要求不低於12.5%,高於對銀行業的資本要求,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不良資產收購規模。監管部門宜根據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經營特點和特殊功能調整監管思路,放寬資本充足率等指標,減輕資本壓力,這主要是由於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不同於一般的金融機構,其目標是為了收購處置不良資產,化解金融風險,具有正外部性和經濟社會效益,應給予一定的差別對待。

第四,安排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債轉股專項資金或成立專項債轉股基金。

一是建議安排1-3萬億元債轉股專項資金,支持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發揮專業優勢加大實施市場化債轉股,支持企業去產能、去杠杆、去庫存、調結構,促進企業轉型升級,幫助符合一定條件的國企和民企解決債務困境,化解高杠杆風險。二是可以鼓勵商業銀行、保險等金融機構與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共同設立債轉股專項基金,這既能實現資金的有效利用,又可以充分發揮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債轉股的歷史經驗和專業人才的作用。

第五,支持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開展創新型的資產証券化業務。

一是支持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開展創新型的不良資產証券化業務,鼓勵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批量發行相關資產証券化產品以及開展“收購+証券”業務,拓展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不良資產收購及處置能力。二是建議中央銀行可考慮將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發起的資產支持証券的優先級証券納入借貸便利、抵押再貸款等貨幣政策工具的合格抵押品范圍,以便增強其優先級証券的流動性,提升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融資能力。

注:此文屬於人民網登載的商業信息,文章內容不代表本網觀點,僅供參考。

(責編:周星宇(實習生)、李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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