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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O有哪些隱患? 專家教你防范

2017年09月18日08:01 | 來源:南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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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初,包括央行在內的7部委將ICO定性為未經批准非法公開融資的行為。60家ICO平台被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點名要求整改,目前已進入ICO清退進行期,但仍有平台在“頂風作案”,甚至有平台一關了之,讓投資者血本無歸。

ICO為何涉嫌非法集資?投資者該怎麼做?南方日報記者與廣州互聯網金融協會會長方頌、資深律師徐進偉進行圓桌對話,289財經熱點為您解讀業內最新資訊。

南方日報記者 唐子湉 黃倩蔚 實習生 梁鍶明

南方日報:近期,ICO這個詞非常火,但很多投資者都不太了解ICO具體是什麼。能否請您介紹一下ICO是怎樣的一種運行模式?

方頌:ICO的原理是機構自身設置一種虛擬貨幣,在互聯網上發行,讓大家來認購,同時機構會提供交易平台來完成一系列交易行為,不斷把價格炒高來賺取收益。

南方日報:7部委在文件中將ICO定性為一種未經批准非法公開融資的行為,涉嫌非法發售代幣票券、非法發行証券以及非法集資、金融詐騙、傳銷等違法犯罪活動。徐律師能否從法律專業角度談談,ICO平台的運作模式有哪些潛在的法律漏洞或風險?

徐進偉:首先,設立無法律基礎,即ICO平台並非遵循國家法律依法設立,而且事實上國家法律目前在這一塊仍屬空白。其次,監管難以實現,即ICO平台和ICO項目實際上遍布全球互聯網,平台以及投資者可以輕鬆越過所在國家監管機構的管轄,發布和參與境外的ICO項目。再次,投資者權益無法得到保障,ICO平台破產、解散甚至跑路的情況也時有發生,風險防控難於實現,投資者損失的救濟途徑極為有限。

南方日報:關於ICO,如今廣州的情況怎麼樣?

方頌:按照7部委的文件下發名單,其中廣州有1家。按照如今所掌握情況,廣州市有3家從事ICO的平台,總的來說規模比較小,其中1家在網上發布了7部委文件,我們認為企業希望理性解決問題。

南方日報:對於遇到平台關閉、跑路的投資者,他們該如何維權?您有什麼建議?

徐進偉:首先,投資之初,應該簽訂合同,把預期會出現的風險、之后怎麼處理都約定好。投資過程中,所購買的產品種類、轉賬的憑証都要做好留存,跟平台溝通的過程也要保留好。萬一平台跑路,可以去報案。此外,還可以向法院起訴,對平台資產進行查封。現在很多平台在國外,投資人找不到實體,如果提前進行財產保存,可以更好地保障自己的資產安全。

方頌:我補充一點,對於個人投資者而言,風險應該首先考慮,投資還是需要理性。

南方日報:對於打著P2P、外匯交易、金融科技等等招牌來行騙的平台,投資者要怎麼鑒別?

方頌:首先需要看公司是否有牌照,幾乎所有金融企業都要有牌照才能經營。第二,要理性投資。第三,就是要分散投資。最后,建議投資者不要借錢投資,還是要用閑置資金。

南方日報:在如今投資非常便利,選擇也非常多的情況下,投資人要在進行投資理財時,應該注意如何取証,以保護自己的權益?

徐進偉:首先了解你所投資平台的資質和牌照,投資之前要約定清楚投資的項目是什麼,收益率是多少,一定要有書面的合同憑証。此外,要直接將錢打到平台,不要通過第三方轉賬,留有轉賬的憑証。如果一個投資平台轉賬的流程非常復雜,不使用常見的轉賬通道,就一定要提高警惕!

南方日報:有一個案例,投資人是通過上下線進行轉款,后來平台跑路了,他沒有轉賬到平台的記錄,也不知道怎麼追回,怎麼辦?

徐進偉:這個投資者沒有關注錢的去向,他隻把款項給了上線,但是上線怎麼使用的他並不知道。建議投資者可以找到其他下線,共同作証把錢給了上線。

方頌:可以通過民事訴訟,不僅起訴平台,也把上線一同起訴。如果涉及到有上線的投資,就要更加謹慎。因為這涉及傳銷。傳銷是非法活動,非法集資如果被騙了,最后錢還能按比例拿回來,但是參與傳銷是不能追回的。如果投資者在傳銷中的參與度很深,會造成很可悲的現象:自己既是受害者,也對他人造成傷害。

南方日報:不少投資人很難証明自己的錢是直接投入某個項目,如果平台跑路了,有什麼補救措施嗎?

徐進偉:對於一起投資的人,投資者之間可以相互証明。他如果沒有直接証據,就需要間接証據,人証物証都需要。

方頌:對這類投資者,我們需要提個醒。有些企業連合同都沒有,投資者還相信。在7部委的公告中提到一個重要原則——責任自負。投資者不能投資出問題了就找政府幫忙,有些企業連基本的証明材料都沒有,而投資者在投資之初卻沒有注意到。投資者需要對自己的錢財負責。

(責編:李棟、趙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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