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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制信披停復牌制度 上市公司停牌再難任性

2017年09月05日08:25 | 來源:証券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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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規制信披停復牌制度 上市公司停牌再難任性

  專家認為,嚴格停牌、復牌制度,有利於交易連續、收益高效

  ■本報見習記者 孟 珂

  近日,証監會修訂《証券交易所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為《辦法》)指出,要強化証券交易所對証券上市交易公司的一線監管職責,完善有關信息披露、停復牌的制度要求。

  對此,招商証券非銀行金融行業研究員鄭積沙9月4日對《証券日報》記者表示,這是對上市公司的監管,意圖是糾正隨意停牌和長期停牌的惡習。

  據了解,《辦法》詳細要求,証券交易所應當按照章程、協議以及業務規則,督促証券上市交易公司及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依法披露上市公告書、定期報告、臨時報告等信息披露文件﹔以及証券交易所應當依據業務規則和証券上市交易的公司的申請,辦理証券停復牌業務,証券交易所為維護市場秩序可以拒絕証券上市交易公司的停復牌申請,可以對証券強制停復牌,中國証監會為維護市場秩序可以要求証券交易所對証券實施停復牌。

  英大証券首席經濟學家李大霄在昨日接受《証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辦法》規定對上市公司的監管前置,使得交易所具備更多的一線監管功能。對上市公司停牌、復牌要求更加嚴格,沒有依據的情況下不得隨意停復牌,這是非常必要,因為這是當時MSCI吸納A股時的要求,這樣會有利於交易更加連續、收益更加高效。

  業內專業人士分析,此次修訂《辦法》中的証券交易所對証券上市交易公司的監管是考慮到當前和以后業務的實際,修改為對証券上市交易公司的監管,有利於規制當前濫用停牌等情形,使上市公司停牌再難任性。

(責編:朱江、李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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