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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監會就險企股權管理二度征求意見 細化股東分類

2017年07月20日15:03 | 來源:人民網-保險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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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北京7月20日(張文婷)為對股東形成有效制衡,防止大股東把保險公司變成融資平台、為所欲為,保監會就《保險公司股權管理辦法》多次征求意見。近日,保監會發布《保險公司股權管理辦法(第二次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在此前公開征求意見的基礎上,根據持股比例、資質條件和對保險公司經營管理的影響,將保險公司股東由此前三類細化為四類。

對比此前的保險股東分類,此次《征求意見稿》更加細化。由財務類、戰略類和控制類三大類變更為財務Ⅰ類股東、財務Ⅱ類股東、戰略類股東及控制類股東四類。

其中,財務Ⅰ類股東是指持有保險公司股權不足百分之五的股東﹔財務Ⅱ類股東是指持有保險公司股權百分之五以上,但不足百分之十五的股東﹔戰略類股東是指持有保險公司股權百分之十五以上,但不足百分之三十的股東﹔控制類股東是指持有保險公司股權百分之三十以上,或者其出資額、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決權已足以對保險公司股東會、股東大會的決議產生重大影響的股東。體來看,保險公司股東分為財務Ⅰ類股東、財務Ⅱ類股東、戰略類股東及控制類股東四類。

值得注意的是,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隻能成為保險公司財務Ⅰ類股東。自然人隻能通過購買上市保險公司股票成為保險公司財務Ⅰ類股東。

此外,《征求意見稿》還規定資產管理計劃、信托產品可以通過購買公開發行股票的方式投資上市保險公司。單一資產管理計劃或者信托產品持有上市保險公司股票的比例不得超過該保險公司股本總額的5%。具有關聯關系、委托同一或者關聯機構投資保險公司的,投資比例合並計算。

(責編:呂騫、李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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