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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重大專項資金使用再鬆綁 報酬待遇不能虧欠科學家

取消績效支出比例限制,擴大會議差旅等費用管理自主權

本報記者 李麗輝 吳秋余
2017年07月12日07:53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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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財政資金是納稅人的錢,寶貴﹔科研人員是國家的優秀人才,同樣寶貴。重大專項又是國家急需解決的科技攻堅難題,資金怎樣花才能更有效率,能夠更好地調動科技人員的積極性,備受社會矚目。

為保障國家科技重大專項的組織實施,規范和加強重大專項資金管理,日前,財政部、科技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重新修訂了《國家科技重大專項(民口)資金管理辦法》,並向社會公布。管理辦法都做了哪些修改?科技人員承擔項目、使用資金,這錢“好使”嗎?

支持方式

分為前補助、后補助兩種

國家科技重大專項,是中央財政科技投入的重點之一,資金主要是支持科技基礎性和公益性研究、公共科技活動等。科技重大專項的實施,主要是由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企業承擔。重大專項資金,聚焦國家重大戰略產品和重大產業化目標,發揮舉國體制的優勢,集中財力,突出重點,避免資金安排分散重復。

“重大專項的財政支持方式,分為前補助、后補助兩種。”財政部有關負責人介紹,前補助是指項目或課題立項后核定預算,並按照執行進度撥付資金。對於基礎性和公益性研究,以及重大共性關鍵技術研究、開發、集成等公共科技活動,一般採取前補助方式支持。

也就是說,這些研究項目的效益不是立竿見影的,由於投資大、見效慢,社會資本往往不願意投入。但這些研究對整個經濟社會發展具有支撐作用,就需要國家財政投入來支持。

后補助是指項目單位先行投入資金,組織開展研究開發、成果轉化和產業化活動,在項目完成並通過評審驗收、取得相應成果后,中央財政再給予相應補助。

“這種方式的特點,是項目先實施后撥款,財政經費投入與科研產出挂鉤。”這位負責人表示,后補助是進一步優化科技資源配置機制,強化企業技術創新主體地位的一項重要政策,從重過程轉變為重結果,有利於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防止“打水漂”現象。

簡政放權

給予專業機構預算評審權、實行決算報告制度

此次管理辦法修訂的主要原則,一是堅持聚焦國家重大戰略產品和重大產業化目標﹔二是堅持遵循科研活動規律,建立有利於促進“創新鏈、產業鏈、資金鏈、政策鏈”四鏈融合的資金管理模式﹔三是簡政放權、放管結合,落實中央財政科研項目和資金管理改革要求。

“遵循科研活動規律,就是堅持以人為本,加大激勵力度調動科研人員積極性和創造性,推動重大專項任務目標順利完成。”這位負責人強調。

在簡政放權方面,主要是提高相關各方管理自主權:給予專業機構預算評審權,放寬牽頭組織單位、專業機構和承擔單位預算調劑權。實行決算報告制度,取消財政部結題財務決算審批。

管理辦法還有一大變化,就是採納有關單位和專家的意見,取消了特設賬戶。自2018年1月1日起,重大專項資金不再通過特設賬戶撥付,資金支付按照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有關規定執行。這樣,對項目承擔單位來說用款更加方便,有利於加快預算執行進度。

此次修訂,管理辦法取消了績效支出比例限制,擴大會議差旅等部分費用管理自主權,改進結轉結余資金留用處理方式,建立健全科研財務助理制度等。同時,財政部會同科技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將通過監督評估、專項檢查、績效評價等方式加強監督和管理。

資金使用

分為項目資金和管理工作經費

重大專項在資金使用上分為兩部分:一部分是項目資金或課題資金,另一部分是管理工作經費。直接費用主要包括:設備費、材料費、會議差旅費、勞務費等。間接費用,是指在項目實施過程中,一些無法在直接費用中列支的相關費用。比如,項目研究所需的房屋佔用,日常水、電、氣、暖消耗,有關管理費用的補助支出,以及激勵科研人員的績效支出等。

管理辦法明確,會議差旅費的支出,如果不超過直接費用的10%,就不需要提供預算測算依據。科研人員按照實事求是、厲行節約的原則,統籌安排使用。也就是說,科研人員在編制預算時,不用再具體說明開幾次會、出幾次差了。購買儀器設備,也有了一定的調整余地。

項目聘用人員的勞務費,不設比例限制,據實編制。在高校和科研院所中,很多重大項目都有研究生、博士后、訪問學者等參與研究,勞務費不設比例限制,他們的勞動報酬能夠得到較好體現。

間接費用實行總額控制,按照不超過課題直接費用扣除設備購置費和基本建設費后的一定比例核定。具體比例如下:500萬元及以下部分為20%,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為15%,超過1000萬元的部分為13%。

過去,由於項目資金管得過死,不少科研人員抱怨,申請科研項目不易,經費到手了花出去更不容易,花錢限制多、報銷經費難,事務性工作佔據了科研人員大量精力和時間。

實際上,從去年起,科研項目資金管理改革就在持續發力。去年7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完善中央財政科研項目資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見》,為科研人員“鬆綁”,激勵他們專心干事業。

今年3月,為規范國家重點研發計劃管理,切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財政部、科技部聯合發布了《國家重點研發計劃資金管理辦法》,以支持解決重大科技問題為目標,力求適應科研活動規律、激發廣大科研人員創新創造活力。

科研資金管理“激勵+鬆綁”,目的隻有一個:不在報酬待遇上虧欠科學家,不讓事務性工作打擾科學家,讓他們集中精力搞科研、出成果。

《 人民日報 》( 2017年07月12日 12 版)

(責編:李棟、李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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