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色裸貸產業鏈愈漸"成熟":大學生貸款何去何從?
當日益增長的物質欲望無法跟上有限的經濟水平,P2P網貸在社會中逐漸普及。尤其是對於僅拿有限生活費卻難抵誘惑的大學生來說,借款人手持身份証的裸體照片替代借條,實現貸款的“裸貸”開始在學生當中深受歡迎。
雖然此類“裸貸”可以借款的金額是普通借款額度的2至5倍,但利息甚高,有些借款利息達到每周30%。利滾利之下,即便借款僅有幾千元,在經過數月之后,借款人也可能負有數萬元債款。“裸貸”不僅有著高利率,還存在高風險。
4月11日,廈門華廈學院一名裸貸57萬的大二女生因不堪承受壓力而自殺。
類似的案例數不勝數,欠債數十萬元無力償還跳樓自殺的大學生,承擔月息50%的河南大三學生等。山東某高校裸貸女生曾對媒體說道:“借款數月翻數十倍,不止一次想自殺。”
愈漸成熟的裸貸產業鏈
裸貸的起點通常都是QQ群,雖然政府不斷調整政策嚴控,但還是能通過“果貸”、“果條”等關鍵詞找到“組織”。一旦借款人逾期不還,不雅視頻或圖片將會首先被發送到其父母的手機上,進而是學校論壇等等。部分借款人同意以色情交易的“肉償”形式繼續還貸。
通過搜索,本報記者進入了一個名為“北京大學生貸款平台”的QQ群。令人驚訝的是,群裡滾動發布的消息除貸款廣告外,還有裸貸視頻圖片資源售賣等“福利”信息。記者添加了一位資源售賣者,他表示他的資源與裸貸申請同步更新,最新的就是4月申請裸貸的女性。今年的資源共有50多個,全部都是女大學生,“大家都要女大學生的。”售賣者說。50個全套視頻圖片聯系方式以60元的價格售賣,同時還包括“肉償”信息更新。
群裡一位名叫姜燁的放貸人告訴記者,隻需要提供身份証號、手機號、手機服務密碼和學信網截圖即可,借款10天交付本金的20%作為利息。不過,姜燁對於逾期之后的后果說得含糊其辭。“之所以給了10天時間,意思就是最好不要逾期。”對話中他多次提示記者借款之后盡量不要逾期。不過他遇到逾期的人不少,對於逾期后果,他隻說道,“隻要你會說話,到時候和我們老板聊。”
其實,裸貸信息外泄並不新鮮。去年11月30日,一個10G大的百度網盤流出,內含161位女性的個人信息、親友聯系方式以及私密照片視頻。據有關報道統計,這些女性多數來自三四線城市,且居住地在農村的較多。她們的年齡大多介於17至23歲之間,最年輕的為1999年生人,最年長的也有1969年生人,大學生比例佔到63.2%。學校信息遭到泄露的28名女性中,涉及25所院校,3所為民辦院校,10所為高職或專科院校,剩余多為地方普通本科院校,師范學校和醫學高等專科學校成了“重災區”。
建言平台監管與銀行發力
前述泄露的文件夾多以“借貸寶”命名。去年12月1日凌晨,借貸寶通過“借貸寶官微”發布《關於網傳借貸寶不雅照泄露的公告》,稱借貸寶不提供發送照片功能,並向公安機關報案,將採用法律手段嚴厲打擊“裸條”放貸者和惡意傳播淫穢照片的相關責任人。同時還懸賞100萬元,協助警方抓捕“10G裸條照片”的“源頭”。
不過,還是有以“今借到”為代表的一些校園貸平台在裸貸過程中,承擔借款“中介”的作用。在不法分子的利用之下,變成放高利貸的“陌生人放貸”平台。今借到法人代表馬衛東曾公開表示,“我們不是放貸平台,也不管催債,隻做電子借條。”
那麼,借貸平台是否可與裸貸亂象撇清關聯呢?京師律師事務所左勝高律師向記者表示,借貸平台作為提供信息的居間方,暴力催收並不是平台本身的行為,如若平台合法合規發布借貸信息,收取的逾期費在法律規定范圍內,就無需為暴力催收產生的后果承擔法律責任。
但是,在左勝高看來,借貸平台在遏制裸貸亂象中仍然扮演著重要的角色,借貸平台仍有作為居間服務方應付的責任,合規自查和危險防范,不斷彌補自身漏洞。除此之外,校園對大學生的消費價值觀念引導也十分必要,同時,銀行也應額外重視大學生群體,由銀行負起校園貸的責任,合理調控校園貸利息。
就在4月10日,銀監會發布《關於銀行業風險防控工作的指導意見》,為校園貸劃出四道明確紅線: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不得將不具備還款能力的借款人納入營銷范圍,禁止向未滿18歲的在校大學生提供網貸服務,不得進行虛假欺詐宣傳和銷售,不得通過各種方式變相發放高利貸。
4月15日,今借到微信公眾號推送了一篇《關於今借到調整22周歲以下用戶使用規則的通知》,稱將在當月17日起,22周歲以下用戶發起“求借款”至少需要1名25周歲以上的通過信用認証的用戶作擔保,一旦逾期,平台的風險提示短信會發送給該擔保人的緊急聯系人和通訊錄好友。
其實大多數女大學生貸款的本金都不多,據相關報道,去年泄露出的借款金額信息中,借款多分布在2000元至6000元之間。不過裸貸最為令人觸目驚心的是它的利率。少的每周交付本金的5%,多的每周交付本金的30%,有些人經過利滾利后2個月即被收取本金100%的利息。
最高法2015年8月發布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六條規定: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在左勝高看來,一些裸貸悲劇的釀成,與大學生對這部分知識的缺失也有密切關聯。但是雖然法律規定在前,他表示仍有很多放貸人或借貸平台在其中“鑽了空子”。“一些放貸方所收的利息的確低於本金的24%,但是卻額外增收了居間費、服務費、中介費和逾期服務費等。如果把所有名目的費用加起來,利率依然遠遠高於法律所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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