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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曙鬆:不能一味往金融機構身上加監管 加重機構負擔

2017年03月24日16:39 | 來源:人民網-金融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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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北京3月24日電 (記者 羅知之)24日下午,在博鰲亞洲論壇2017年年會“大金融,大監管”分論壇上,香港交易所首席中國經濟學家巴曙鬆表示,不能一味往金融機構身上加各種各樣的約束規則,這會加大金融機構經營的負擔。

巴曙鬆認為,隨著巴塞爾協議的覆蓋面越來越廣、覆蓋的市場越來越多,還有各種附加的資本要求等。其實倒著來看,如果一個金融機構達到所有的規定和所有的約束條件,那這個金融機構要保持多大的利差才能賺錢?他以中國為例做了一個測算,假如銀監會、中國人民銀行包括一些上市的所有的監管標准全部都實施了,倒算下來,銀行的淨利差如果低於一定的水平就沒法經營了。

巴曙鬆坦言,當前,在強化監管的旗幟下,各種各樣的監管措施陸續實施,全都加到金融機構的肩膀上,不斷地加重量,比如各種資本金。但是作為金融機構,需要服務市場,商業可持續,和滿足監管要求中間要有平衡。所以,如果這些監管要求不斷地加到金融機構身上,那就需要在另外一個方面,給金融機構提供保護,比如給予足夠大的利差。否則,我們的金融機構就肯定會想其他的辦法,比發展一些場外的、影子銀行。

他表示,近幾年中國貸款增長、M2增長、社會融資增長不是很快,這與非常嚴厲的對特定行業、特地地區的監管約束有關。這使得這些行業、地區拿不到錢之后就要花更多的成本在市場上找影子銀行。

巴曙鬆用了一個專業的術語“監管的激勵相融”來指出,監管者想要達到的目標和金融機構達到的目標最好是能夠盡可能達到一定的一致性,激勵這些經營得比較好的銀行賺更多的錢,才能夠實施監管規則,而不能只是一味地市場金融機構加各種各樣的約束規則,畢竟每一個措施的實施都是有成本的,這會加大金融機構經營的負擔。

(責編:羅知之、呂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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