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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特幣是網絡虛擬商品,而不是貨幣

當心比特幣背后的風險:與數字貨幣有本質區別

柴  茂
2017年03月20日08:04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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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特幣風靡數年,價格幾跌幾漲。今年以來比特幣的價格飛漲,打破歷史紀錄,最高點時達到1285.74美元,超過了每盎司黃金價格,而且短期內價格波動幅度不小。在中國,每盎司比特幣的價格高達7000元左右。比特幣的應用范圍也在拓寬,一些國家的大型零售商店開始允許用比特幣來支付,甚至還開發出比特幣移動支付方式。

  此前有人認為比特幣是一種沒有銀行和國家信用基礎的虛擬電子貨幣,而最近央行相關負責人指出,比特幣是網絡虛擬商品,而不是貨幣,與央行正在研究的數字貨幣有本質的區別。目前比特幣交易平台經常被誤認為是交易所,實際上目前的比特幣交易平台並沒有相應的金融牌照,不能稱為交易所。

  中國比特幣交易量一度佔全球的99%,參與者不少。但比特幣的特殊屬性和劇烈漲跌也讓市場看到其中的風險。早在2013年,相關部門就提示比特幣風險,指出存在較高的投機風險、洗錢風險和被違法犯罪分子或組織利用的風險。中國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主任周學東說,實際上,中國真實的交易量並不是特別大,主要是一些機構和投資者制造虛假交易、通過刷單做大業務量。在最近的現場檢查過程中發現,部分比特幣交易平台存在重大風險隱患:一是部分機構涉嫌違規從事金融業務,包括杠杆交易、融資融幣、連續競價、集中撮合等﹔二是部分機構尚未建立符合規定的反洗錢內控制度和措施,可能被不法分子利用,成為洗錢的渠道。此外,有些平台存在宣傳不合規、技術安全風險和平台關聯業務風險。

  相關人士指出,對於普通投資人來說,比特幣背后的區塊鏈技術並不容易了解,其運行規律難以把握。這種情況下,貿然投資的風險不小。而且現在比特幣支付的場景很少,也沒有國家信用支撐,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參與買賣時要格外謹慎。


  《 人民日報 》( 2017年03月20日 18 版)

(責編:李棟、李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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