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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特幣價格暴漲 交易平台被約談

范曉
2017年01月11日06:55 | 來源: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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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記者 范曉)比特幣價格暴漲暴跌引發廣泛關注。近日,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北京市金融工作局,以及人民銀行上海總部、上海市金融辦聯合相關監管部門約見了“火幣網”、“幣行”等比特幣交易平台主要負責人。

  記者從央行營管部了解到,此次約見,主要是了解平台運行情況,提示可能存在的法律風險、政策風險及技術風險等,要求其經營行為必須依法合規,並對照相關法律法規嚴格開展自查並進行相應清理整頓。

  比特幣最早是一種網絡虛擬貨幣,跟騰訊公司的Q幣類似,但是已經可以購買現實生活當中的物品。因為不屬於任何國家和金融機構,可以在世界上任何地方兌換,比特幣容易被部分不法分子當做洗錢工具。2013年,美國政府承認比特幣的合法地位,使得比特幣價格大漲。

  火幣網數據顯示,1月5日凌晨1時10分,比特幣價格突破歷史高位8000元,創下歷史紀錄,並在隨后幾小時一路高歌猛進,勢如破竹,最高價達8895元。從2016年年初的2351元,飆升到2017年年初的近8900元高位,比特幣漲幅令人驚嘆。然而,好景不長,當日傍晚,比特幣價格出現“跳水”,一度跌至6000元以下,跌幅近30%。

  “比特幣盡管被稱為‘幣’,但它並不是一種真正意義上的貨幣。”清華金融評論主任張偉說,比特幣還存在許多缺陷,比如交易確認時間過長、發行量存在上限、價格不穩定、易遭黑客攻擊、缺乏法律保障等。更為重要的是,比特幣無法扮演價值尺度和流通手段兩個最基本的職能。

  2013年12月,中國人民銀行、工業和信息化部等部門就聯合下發了《關於防范比特幣風險的通知》,提醒比特幣是特定虛擬商品,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參與機構和個人應審慎從事比特幣投資等活動,並承擔相應責任和風險。

  實際上,比特幣越來越多地呈現出金融資產的特點,距離貨幣本質漸行漸遠。根據美國國稅局的指引條款,比特幣投資者被視作等同於股票投資者,在相關環節需納稅,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也把比特幣作為大宗商品監管。近幾年來,無論是比特幣還是比特幣“概念”股,都成為“激進型”投資者的重要資產組合之一。

(責編:李棟、李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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