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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管加碼 個人違規購匯等同於洗錢?

張燕
2017年01月10日07:23 | 來源:人民網-中國經濟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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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導讀: 《中國經濟周刊》記者近日走訪了北京多家銀行的營業網點了解到,個人每年5萬美元的購匯額度並沒有發生變化,但是無論在櫃台購匯抑或通過網上銀行換匯,都必須填寫《申請書》。

元旦剛過,不少等待個人購匯額度恢復的居民發現,去銀行櫃台購匯不能再簡單地和櫃台人員口頭描述購匯用途了。從2017年1月1日起,境內個人通過櫃台、電子銀行及個人本外幣兌換特許業務經營機構互聯網渠道辦理購匯業務,均須真實、准確、完整地填寫《個人購匯申請書》(下稱《申請書》)。

《中國經濟周刊》記者了解到,這一變化早在新年前就端倪初現。2016年12月31日晚,國家外匯管理局發布消息,將對個人外匯信息申報管理進行完善,要求細化申報內容,強化銀行真實性、合規性審核責任,對個人申報進行事中事后抽查並加大懲處力度。

購匯申報細化 明確“六不得”

《中國經濟周刊》記者近日走訪了北京多家銀行的營業網點了解到,個人每年5萬美元的購匯額度並沒有發生變化,但是無論在櫃台購匯抑或通過網上銀行換匯,都必須填寫《申請書》。

從銀行櫃台處獲取的《申請書》上顯示,相比較過去換匯時對購匯用途的描述,《申請書》對個人購匯用途做了更詳細的區分:不僅列明了因私旅游、境外留學、公務及商務出國、探親、境外就醫、貨物貿易、非投資類保險、咨詢服務以及其他用途共九大項,每個大項后面還包含三四個子項。因私旅游需要補充預計停留期限,出行方式是跟團還是自由行﹔境外留學則要求填寫學校名稱、留學的國家、年學費金額和年生活費金額﹔境外就醫也必須標明停留期限和境外醫院名稱。

需要注意的是,在填寫購匯用途時,新增項目“預計用匯時間”是必填項。《申請書》上還指出,“用匯時實際用途與原填寫的《申請書》不一致時需要重新填寫一份《申請書》。”而在此之前,個人去銀行購匯並不需要說明究竟打算何時使用所換的外匯。

除了細化的申報內容,《申請書》的第一頁還列明了六條個人購匯“禁令”,除了不得出借本人額度和不得借用他人額度實施分拆購匯,還包括“不得用於境外買房、証券投資、購買人壽保險和投資性返還分紅類保險等尚未開放的資本項目”。此外,“禁令”還指出,個人購匯不得參與洗錢、地下錢庄交易等違法違規活動。

違令者將被移送反洗錢調查

《中國經濟周刊》記者在多家銀行櫃台詢問后了解到,目前除了必須填寫《申請書》外,個人在購匯時並不需要提供相關的証明文件。如果個人有超過5萬美元的購匯需求,仍然按照之前的相關規定,通過向銀行提出申請后再購匯。有個別銀行的櫃台職員表示,目前每人每天最多隻能換取不超過1萬美元的現金。

有銀行工作人員告訴記者,自2016年年尾人民幣持續遭遇貶值壓力以來,來銀行購匯的人員雖有增多但並不明顯。其中有一部分是因為近期內有出行計劃,還有一部分是由於自己或家人有留學計劃而選擇提前購匯。

在購匯前需要填寫的《申請書》上,有一段話格外引人注目。《申請書》指出,有購匯違規行為的個人,外匯局會將其列入“關注名單”管理,其當年及之后兩年內不享有每年5萬美元個人便利化額度,同時將被移送反洗錢調查。據銀行工作人員表示,此前不少前來購匯的客戶其實對有關購匯的禁令並不清楚。

“其中有一部分客戶表示自己購匯主要是想購買外幣理財,但是一般情況下我們都會建議客戶理性投資。”一名在銀行工作的客戶經理告訴記者,“外幣存款利息和外幣理財收益率一般要比人民幣存款和理財的利率低,而且人民幣匯率相對穩定,購匯然后去購買外幣理財風險較高。”

記者了解到,個人購匯不得用於境外買房和証券投資等規定並非新政。國家外匯管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個人購匯不允許用於境外購房和資本項下對外投資並不是新出的政策。外匯局指出:“當前我國資本賬戶尚未實現完全可兌換,資本項下個人對外投資隻能通過規定的渠道,如QDII(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等實現。除規定的渠道外,居民個人購匯隻限用於經常項下的對外支付,包括因私旅游、境外留學、公務及商務出國、探親、境外就醫、貨物貿易、購買非投資類保險以及咨詢服務等。”

境外置產或受影響

盡管有關個人購匯不得用於境外買房和証券投資等規定並非首次規定,但是隨著相應監管的加強,未來一段時間內,個人投資境外保險和境外置產可能會受到一定影響。

《中國經濟周刊》記者了解到,有關填寫《申請書》的規定出現后,一些此前購入香港保險的客戶可能會面臨“續保難”的問題。

受人民幣持續貶值的影響,赴港購買投資型保險產品在2016年內曾經一度炙手可熱。針對境內個人購買香港保險的熱潮,2016年年初國家外匯局綜合司司長王允貴曾明確指出,在外匯管理的政策框架下,境內居民到境外購買人壽保險和投資返還分紅類保險,屬於金融和資本項下的投資,尚未得到政策支持。 隨后,銀聯卡叫停了相關支付業務。此后,換購美元赴港購買相應保險成為內地居民的主要購保方式。此次《申請書》規定出現后,一些已經投保的居民表示,非常擔心后期的續保問題。

此外,盡管有關購匯境外置產的禁令一直都有,但是長期以來,“螞蟻搬家”式的購匯方式一直屢禁不止。據境外置產中介介紹,目前“螞蟻搬家”是有境外置產需求客戶的主流使用方式,通過將人民幣“化整為零”分散給親戚好友,再分別利用各自的額度購匯,然后分別將外幣匯款至境外私人賬戶。此外,還有個別客戶採取了利用離岸公司、私募基金等方式進行資金轉移。

根據《申請書》,如果違法違規套匯,比如採用上述“螞蟻搬家”式套匯,除了上文中提到可能被列入“關注名單”,取消此后兩年內5萬美元購匯額度外,情節嚴重的還可能面臨逃匯金額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罰款。

(責編:李棟、李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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