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ATM機轉賬可“反悔”
廣州日報訊 (記者 林曉麗)12月1日,銀行卡的申辦和使用將有一大波改變。央行此前發布《關於加強支付結算管理防范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下個月起,ATM機轉賬24小時內將可撤銷,一個人在一家銀行將隻能開一個Ⅰ類戶(借記卡)。
對於ATM機轉賬24小時內可撤回,央行相關人士表示,該項規定是為最大限度阻斷詐騙分子誘導受害人進行資金轉賬和贓款變現。記者從多家銀行了解到,目前已按照總行的統一部署,進行ATM系統改造。
與銀行櫃面渠道相比,網上銀行、手機銀行、電話銀行、支付機構網站等非櫃面渠道由於不能面對面接觸操作人,難以確認賬戶的實際操作人是不是賬戶的持有人。所以,央行採取了三項措施阻斷異常交易,自下月起執行。
轉賬超限額和筆數
需到銀行櫃台辦理
新規指出,一是要求銀行和支付機構與客戶事先約定支付限額和筆數。超過限額和筆數的,銀行賬戶轉賬應當到銀行櫃台辦理,支付賬戶則不得辦理。二是除向本人同行銀行賬戶轉賬外,銀行為個人辦理非櫃面轉賬業務,單日累計金額超過5萬元的,應當採用數字証書或電子簽名等安全可靠的支付指令驗証方式。三是大額交易提醒。單位、個人銀行賬戶非櫃面轉賬日累計分別超過100萬元、30萬元的,銀行應當進行大額交易提醒,單位和個人確認后方可轉賬。根據以上規定,微信、支付寶等支付工具轉賬時可能要受到一定的限制。
另外,對於開立卻不用的“僵尸賬戶”,央行規定,如果賬戶在開戶之日起6個月內無交易記錄,銀行應暫停其非櫃面業務,支付機構應暫停其所有業務,待重新核實身份后恢復其業務。
值得注意的是,個人網絡支付賬戶分為三類,Ⅰ類戶無限制,對Ⅱ類戶設置10000元的單日支付限額、Ⅲ類戶設置1000元賬戶余額。Ⅱ類戶資金來源於Ⅰ類戶,包括在直銷銀行和互聯網銀行如微眾銀行等開設的賬戶,Ⅱ類戶可辦存款、購買銀行投資理財產品、消費繳費等,但與Ⅰ類賬戶最大的區別是Ⅱ類不能存取現金、不能向非綁定賬戶轉賬。Ⅲ類戶主要用於網絡支付、線下手機支付等小額支付,可以辦理消費繳費。與Ⅰ、Ⅱ類戶最大的區別是Ⅲ類僅能辦理小額消費及繳費支付,不得辦理其他業務。另外,需要注意的是,Ⅱ、Ⅲ類賬戶隻有賬號而沒實體卡,隻能綁定借記卡。
建設銀行廣東省分行支付結算部門負責人表示,用戶可根據實際情況,將一些閑置不用或用得較少的賬戶銷戶,將一些主要用於網絡支付或小額高頻支付的賬戶降級為Ⅱ類或Ⅲ類戶。這樣可實現個人資金的集中管理,且通過Ⅱ、Ⅲ類戶來防范網絡支付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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