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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變“庄家”:股評家推薦股票實為撈錢

朱翃
2016年10月28日08:08 | 來源: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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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些所謂“股評家”和“大師”,在媒體上對股票走勢指點江山,私底下卻利用“粉絲”(Fans音譯,追求者、支持者)的信任,偷偷把“粉絲”的錢“轉移”到自己口袋裡。上海警方近期破獲了首例“搶帽子”類操縱証券市場案,犯罪嫌疑人朱某已被檢察機關批准逮捕。

  據了解,2012年,某証券公司經紀人朱某覺得自己辛苦拉客戶買賣証券賺取佣金的收入太低且不穩定,欲尋“發財”之路。某財經頻道一檔股評節目發布了招聘股評嘉賓的廣告,朱某向該頻道投出了自己“美化”后的簡歷,並通過了節目組面試,順利坐上股評節目嘉賓主持的座椅。從此,朱某不僅定期上節目侃侃而談分析股市大盤及個股,還經常出席一些講座或見面會,擁有大量“粉絲”。

  2013年,朱某已在股民圈中小有名氣,也在大量“粉絲”身上發現賺錢的機會。每次參加節目前,朱某會從看好的股票中挑選一隻,利用多個証券賬戶大量買入。他在參加某股評節目直播時,就將自己大量買入的股票向觀眾推薦。收看該節目的觀眾,特別是老年觀眾,聽到專家點評,便跟風買入其推薦的股票。

  殊不知,股民們眼中的這位“專家”在薦股次日,便獲利了結,而“粉絲”還等著股票“會有機會”或“強勢上漲”。“朱大師”的“粉絲”中,有人發現跟隨“大師”的腳步卻總是步步“踏空”,於是向相關部門舉報。

  上海公安經偵部門接報后,經過偵查發現,2013年3月至2014年8月,犯罪嫌疑人朱某在擔任某証券公司經紀人期間,實際控制多個証券賬戶,採取對多隻股票先行買入,於當日或次日在某股評節目中對這些股票公開作出評價、預測或投資建議,造成節目中評價或推薦的多隻股票在節目播出后第一個交易日成交量明顯放大。之后,朱某再於節目播出后1至2個交易日將所控制的股票全部賣出,交易金額約4000萬元人民幣。

  我國法律將“証券公司、証券咨詢機構、專業中介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在媒體或者自媒體上對上市公司或者其股票公開作出評價、預測或者投資預測,以便通過期待的市場波動取得經濟利益的行為”定義為“搶帽子”交易,屬於操縱証券市場犯罪的手法之一。目前,朱某因涉嫌操縱証券市場罪被檢察機關批准逮捕。

(責編:李棟、李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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