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杠杆率被約束在6倍左右
2016年06月20日07:31 | 來源:京華時報

原標題:券商杠杆率被約束在6倍左右
京華時報訊(記者敖曉波)証監會上周末發布了修訂后的《証券公司風險控制指標管理辦法》及配套規則。修訂后的《辦法》將主要通過資本杠杆率對公司杠杆進行約束,綜合考慮流動性風險監管指標要求,財務杠杆率大體為6倍左右。
証監會新聞發言人表示,此次《辦法》修訂,一方面在維持總體框架不變基礎上,對不適應行業發展需要的具體規則進行調整﹔另一方面,結合行業發展的新形勢,通過改進淨資本、風險資本准備計算公式,完善杠杆率、流動性監管等指標,明確逆周期調節機制等,提升風控指標的完備性和有效性。
此次修訂,首先改進了淨資本、風險資本准備計算公式,提升資本質量和風險計量的針對性。將淨資本區分為核心淨資本和附屬淨資本,將金融資產的風險調整統一納入風險資本准備計算,不再重復扣減淨資本。
其次,完善杠杆率指標,提高風險覆蓋的完備性。將原有淨資產比負債、淨資本比負債兩個杠杆控制指標,優化為一個資本杠杆率指標(核心淨資本/表內外資產總額),並設定不低於8%的監管要求。對此,証監會強調,修訂后的《辦法》將主要通過資本杠杆率對公司杠杆進行約束,綜合考慮流動性風險監管指標要求,財務杠杆率大體為6倍左右,與修訂前辦法的要求基本相當。
此外,修訂后的《辦法》還優化了流動性監控指標,強化資產負債的期限匹配﹔強化了全面風險管理要求,提升風險管理水平。
修訂后的《辦法》將於10月1日起正式實施。
(責編:畢磊、沈光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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