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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建互聯網金融統計體系 破題官方數據真空

崔啟斌 程維妙

2015年11月30日09:16    來源:北京商報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央行建互聯網金融統計體系

  與互聯網金融野蠻生長並行的官方數據真空即將終結。央行調查統計司司長盛鬆成近日表示,央行已和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共同研究制定了初步的互聯網金融統計系統,未來互聯網金融數據將納入金融業綜合統計體系,其中包括七大業態兩個層次的數據。這不僅有助於監管機構全面摸底、統一各業態重要經營指標,更為即將出台的互聯網金融全面監管鋪路。

  涉及七大業態

  自今年7月央行等十部委聯合下發《關於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之后,近日,央行終於又有了新動作。盛鬆成表示,互聯網金融統計已被央行納入金融業綜合統計體系,將建立互聯網金融統計監測體系。

  在日前舉辦的第二屆中國互聯網金融發展高峰論壇上,盛鬆成表示,央行調查統計司和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共同研究制定了初步的互聯網金融統計系統,將在本月末交付使用。

  盛鬆成透露,央行目前對互聯網金融的七大業態都將開展監測統計,包括互聯網支付、網絡借貸、股權眾籌融資、互聯網基金銷售、互聯網保險、互聯網信托和互聯網消費。除此之外,隻要屬於互聯網金融業務的,央行也考慮開展統計監測。而當前的統計重點還是風險較大的領域和業務,如網絡借貸、股權眾籌融資及客戶資金第三方存管等。

  對於數據來源的渠道,盛鬆成回應,監測數據一部分從“一行三會”共享得到,也會委托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代為採集,還會利用現代化手段直接從企業網站上獲取。

  據悉,互聯網金融統計數據採集指標主要分為兩個層次,一是互聯網金融業務總量數據,包括機構的基本信息、資產負債信息和損益信息、各類業務總量信息和產品風險信息等﹔二是部分業態逐筆明細數據,如P2P平台投資人和融資人信息、貸款項目信息、股權眾籌融資項目信息等。對於部分互聯網企業的客戶備付金和風險准備金等信息,也將予以統計。

  破題官方數據真空

  互聯網金融快速發展,但當前各細分業態的市場規模究竟有多大、交易增長如何,尚無一個權威的統計數據,各平台的信息披露也缺乏統一的標准和約束。北京大學經濟學院金融系副主任呂隨啟表示,互聯網金融是新興業態,相關的法律法規不健全,統計方面也沒有成型的體系,更不用說完整的信息披露。

  例如此前頻繁遭到市場質疑的P2P壞賬情況。易觀智庫分析師沈中祥對北京商報記者表示,P2P平台對於一些關鍵指標如違約率、壞賬率一般不會公布。即使公布出來,因為行業缺乏統一的標准和數據監測,市場對之真實性也存在懷疑。並且對於壞賬率等關鍵指標的衡量,每個平台會有不同的界定,有的是幾個月,有的可能是一年。這樣造成平台數據會採用不同的口徑,給投資者對於平台風險的辨別帶來很大不便。

  “因為沒有數據披露的強制性規定,所以從業者會選取對自身有利的數據進行披露”,網貸之家首席研究員馬駿表示,現階段,互聯網金融行業的數據現在主要由民間去統計。互聯網金融行業肯定需要統一的數據披露的要求。

  對於央行建立互聯網金融統計監測體系的初衷,馬駿分析,央行並不是想百分之百的去統計互聯網金融行業的數據,可能是考慮到金融穩定及對金融風險的控制,通過數據來對互聯網金融行業的風險進行監測。

  鋪路全面監管

  互聯網金融領域的粗放發展不僅給個人用戶、投資者帶來風險,甚至會對金融體系的穩定帶來風險。而在提到統計及監測互聯網金融數據的重要性時,盛鬆成強調,央行通過對互聯網金融數據的監測,可以全面掌握該行業的基本情況,為制定互聯網金融發展政策和監管政策服務。目前,央行已經對十幾家具有代表性的互聯網企業進行了深入調研,初步摸清了當前互聯網金融各業態的基本情況和業務流程。

  沈中祥表示,互聯網金融統計監測體系的建立可能是在為監管細則的出台鋪路。互聯網金融行業現在風險比較大,建立一個比較規范的數據監測體系和數據披露的標准,有利於規范行業的一些發展,也可以讓行業從業者和投資人了解互聯網金融真實的發展情況。

  然而,各部委的了解度與接受度參差不齊,監管細則要將各方意見進行協調統一恐怕還要花費更多時間。“如果想要建立這樣的一個體系,也存在很多難點”,沈中祥進一步補充道,首先得明確整個互聯網金融行業的准入資格,就現階段而言,央行如何保障所有的平台納入到統計監測體系之中?而對於平台的一些核心數據也較難獲得。

  馬駿也認為,如果是要把數據監測得特別細,確實有一定的難度。如果以后的監管政策要求平台備案的話,就像小貸公司要取得牌照有年審一樣,備案后平台被要求強制性地提供數據,則可以進行統計。但在現階段,監管細則未出,行業數據的統計監測就存在難度。據了解,目前針對P2P行業監管細則,監管層也頻頻在P2P公司進行調研,並向業內人士征求意見,建議多集中在行業准入門檻的設立、P2P信息中介的定位、資金銀行存管要求和建立信息披露制度等幾方面。分析人士認為,此次央行關於建立互聯網金融統計監測體系,對於進一步建立互聯網金融行業的信息披露制度起到很好的促進作用。

(責編:李彤、呂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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